关于《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2019年10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制度规定》《考试实施办法》)。现就《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进行政策解读。
一、《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1987年以来,原质检总局依据《计量法》及《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对执行计量检定工作的计量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并颁发《计量检定员证》。为了对计量检定员考核制度进行优化提升,2006年,原人事部、原质检总局联合发布《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开始实行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
2016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要求“取消计量检定员,与注册计量师合并实施”。原质检总局于2016年9月发布《关于取消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事项的公告》《关于做好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后续工作的通知》,《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应条款也进行了修改,但在合并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制度上的问题,亟需通过修订《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予以完善。
2017年,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将注册计量师列入36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之一。根据国务院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有关精神,亟需完善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二、与原有制度相比,《制度规定》做了哪些修订?
一是更大力度放权,缩减注册范围。将注册管理的范围确定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授权技术机构中执行计量检定任务的注册计量师”,对其他企事业单位内部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人员由本单位自律管理,释放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