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库运行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安徽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库运行管理规则(试行)》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6日
安徽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库运行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的作用,提高政府部门决策水平和食品安全问题的应对能力,保障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顺畅运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专家库是指省市场监管局组建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业咨询组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处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专家库的组建、运行以及相关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 专家库成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