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 图 应 遵 循 3 为 准 原 则

时间: 2020-07-29 11:07 阅读:
看 图 应 遵 循 3 为 准 原 则
我们一些年轻同志,走上工作岗位不久,不了解施工图该怎么看,不了解标准图集该怎么看,不了解规范之间的分工与协调,不了解图集之间的分工与协调,睁开两眼,拿甲规范与乙图集去比,拿丙图集与丁图集去比,比出来的不是“矛盾”就是“不一致”,于是得出结论国标图集“牛头不对马嘴”,不能“自圆其说”结论。下面我们来说说建筑工程看图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首先,当具体设计与所选标准设计不尽一致时,以具体设计为准。
因为具体设计经过了设计、校对、审核,经过专门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审图,走了该走的程序,签名盖章,具有可追溯,这是原因之一;
具体设计人对具体项目了解,考虑了项目的具体情况,而标准设计则是事先就做好,放在那里备选的技术文件,他是一般情况下可以采用的构造,对某个具体工程的针对性远没有具体设计来得到位,这是原因之二。
其次,当选用的标准设计,某个具体页面的具体要求与某些笼统的要求有差异时,要以某个具体页面的具体要求为准。
譬如(03G101-1)(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框支剪力墙结构)的48~50页的剪力墙身、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的竖向钢筋连接构造要求就与该图集34页的笼统要求不一样,就要以具体要求为准;只有当具体页面没有要求时,才可遵循34页笼统的要求;
再譬如(04G101-3)(筏形基础)的14页,笼统地讲“...本图集梁板式筏形基础与板式筏形基础自身的钢筋连接与锚固均基本按非抗震处理。”在40、43和47页具体规定了某些节点需要采用抗震锚固长度laE,就要以这些页面的具体要求为准,只有当页面上没有具体要求时,才可遵循14页那个笼统的要求。
如果没有这样以具体页面为准的看图基本功夫,就会陷入因为“图集有矛盾”而不能自拔的痛苦之中!
第三,施工依据性文件,有法定响应顺序,当具体设计要求与施工验收规范不一致时,应当以具体设计文件为准。
施工依据性文件的第一顺序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其次才是验收规范的规定。
换言之,施工规范的某些规定只在设计文件未提出具体要求的情况下,才予以遵循,设计文件有具体要求时,就轮不到验收规范对设计提出要求。说到底,当具体设计要求与施工验收规范不一致时,应当以具体设计文件为准。
譬如说,HRB335纵向受力钢筋在C20混凝土构件中的最小搭接长度,如果具体设计没有具体要求,那就可以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附录B的表B.0.1进行45d取值。如果具体设计有具体要求或者具体设计选用的标准设计有要求,就要按照具体设计的要求 ll=1.2×39d=46.8d来执行。
还有譬如,设计遵循了《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JGJ/T 13-1994)的要求,给出了构造柱纵向钢筋在统一连接区域搭接35d的最小要求,就应当遵循设计的要求,而不是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去人为地错开50%分批连接。
这是施工依据性文件的响应顺序所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在前,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在后。没有设计,就无从施工,只有按照设计要求做好了,再来验收,看看符合不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规定,这叫做“施工依据性文件的法定响应顺序要求”。
涉外工程和严格执行FIDIC条款的工程,尤其要注意施工依据性文件的法定响应顺序条款约定的响应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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