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原地面压实亏方和清表亏方计量时是否计入该部分工程量?

时间: 2020-08-01 06:39 阅读:
原地面压实亏方和清表亏方计量时是否计入该部分工程量?_1

窦老师,有点问题想请教您一下,原地面压实亏方和清表亏方计量时是否计入该部分工程量?

老师

回答这个问题我比较慎重,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下册P50页说明:“填筑路堤的土石方数量,应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和补充测量经监理人校核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为基础,以监理人批准的横断面图为依据,由承包人按不同来源(包括利用土方、利用石方、借方等)分别计算,经监理人校核认可的工程数量作为计量的工程数量。”范本的这个表述是不明确的,如果监理人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为施工前的自然地面,那么原地面压实亏方和清表亏方计量时不应计入该部分的工程量,属于计价不计量的内容,如果监理人批准的横断在地面线为经清表、原地面压实后,填方前的施工断面,那么原地面压实亏方和清表亏方应该计入该部分工程量。因此,建议你们在招标时对09范本技术规范中这一条加以细化说明,以避免审计时出现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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