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广州:房屋建筑工程必须配置使用技术工人

时间: 2020-08-02 21:32 阅读: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房屋建筑工程配置使用技术工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要求配置使用技术工人:

2019年9月1日开始,考核认定技术工人。

2020年1月日1日起,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必须配置使用技术工人。

2020年7月1日起,所有工程必须配置使用技术工人。

配置标准:

一般要求。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施工合同价3千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参照执行)都要配置使用技术工人。按每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每1千万元施工合同价,应按至少1人的标准配置使用技术工人。

特定要求。混凝土装配式建筑构件装配工、灌浆工、塔式起重机驾驶员、起重信号工(起重信号司索工)应全部使用技术工人(每台塔式起重机至少9人)。

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交技术工人使用岗位(工种)及相应人员数量

各施工企业要认清形势。国有(或国资控股)大型施工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招揽取得具有技术工人资质条件的人员进穗从业,经认定后纳入技术工人序列,快速扩大技术工人队伍。

关于房屋建筑工程配置使用技术工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我市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等规定,现将在我市房屋建筑工程配置使用技术工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习总书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指示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工程用工现状,要求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中配置使用技术工人。逐步建立健全全链条制度措施,确保技术工人使用要求落实到工程建设各环节;着力配套技术工人培训、认定、考核、管理、保障制度,逐步扩大我市技术工人队伍,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建设的综合管廊工程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技术工人范围

技术工人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纳入技术工人库管理的人员:

(一)以建筑施工作业技能,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大国工匠年度人物等荣誉以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的选手,成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的高技能人才,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二)在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经其同意的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和总工会主办的建筑施工作业技能竞赛中因竞赛成绩优秀获奖的人员;

(三)在广州市建筑工匠技能擂台赛中,因竞赛成绩优秀获奖的人员;

(四)副省级城市或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总工会认定的建筑工匠(传统建筑名匠)、技术能手(包括南粤工匠、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广东省技术能手等);

(五)具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建筑业工种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对于没有设置技师资格的建筑业工种,具有高级工资格)的人员;

 (六)通过我市技术工人考核的人员。

三、配置使用标准

(一)一般要求。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施工合同价3千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参照执行)都要配置使用技术工人。按每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每1千万元施工合同价,应按至少1人的标准配置使用技术工人。

(二)特定要求。混凝土装配式建筑构件装配工、灌浆工、塔式起重机驾驶员、起重信号工(起重信号司索工)应全部使用技术工人(每台塔式起重机至少9人)。

四、主要措施

将在建设工程配置使用技术工人要求落实到工程建设各个环节。

(一)在投资概算中保障。将技术工人人工费纳入投资概算。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技术工人人工指导价,作为编制和审核投资概算中相应人工费的依据。

(二)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施工合同中约定施工单位使用技术工人的义务和方案。工程施行招投标的,应当将技术工人使用方案纳入技术评审范围,占技术评审比重的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编列技术工人使用方案,并就不落实方案相应诚信扣分进行承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相应施工合同范本和招标文件范本。

(三)在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中明确。施工企业在编制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时,应当明确技术工人使用岗位(工种)及相应人员数量。建设单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包含以上内容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文件。

(四)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申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编制技术工人配置使用实施方案,通过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按月申报技术工人用工计划(含技术工人数量、工时等)。通过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对技术工人进行考勤,落实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将技术工人月工资发放数据推送到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

(五)在监督管理过程中督促。工程项目技术工人考勤工时不能达到总计划时数或当月计划时数的80%,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依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规字〔2018〕19号)》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轻微不规范行为部分“违反市政府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相关规范要求和者企业本身事先承诺被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规范性文件、企业本身事先承诺对诚信扣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进行诚信扣分。

五、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考评体系。编制建筑产业工人考核标准和考核题库。建筑工人通过全市技术工人考核的,纳入技术工人序列。建立健全技术工人认定标准,对于具备相应作业技能等特定条件的人员,经认定后纳入技术工人序列。

(二)建立健全实训课程体系。编制建筑产业工人实训课程标准、教学方案及相应指导书。技能训练和素养训练并重,坚持实物教学、实操教学、实习教学和情景体验式教学。建立实训考核评价体系,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学员过程考核得分由个人直接得分和所在学习班组得分构成。

(三)实施技术工人在册服务管理。通过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对技术工人进行实名登记,建立技术工人库,予以在册跟踪管理;对其参加实训、取得证书、出工考勤、获得薪酬、享受补贴和公共服务进行记录,登记其良好行为和失信行为信息,为技术工人就业和享受公共服务提供信息平台支持。

(四)搭建政企校合作平台。在政府资助引导、施工企业定向招录意向下,充分利用建设类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前一年实习期间,按照建筑产业工人实训课程体系,进行1-3个月封闭式实训,使参训学员施工职业素养和工种作业技能达到技术工人水平,大批量培育新型建筑产业工人。

(五)落实资金保障。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盘活劳保金沉淀资金,按照“取之于企业,用之于企业”的原则,用于建筑产业工人实训、全市技术工人统一考核和社保缴费补贴等。

六、工作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9年9月至12月)。2019年9月1日开始考核认定技术工人,建立技术工人库,建立健全主要措施和配套措施。

(二)推行阶段(2020年1月至12月)。2020年1月日1日起,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必须配置使用技术工人。2020年7月1日起,所有工程必须配置使用技术工人;对于先前开工尚未配置使用技术工人的建设工程,必须结合工程进度情况,编制技术工人配置使用方案,切实落实建设工程配置使用技术工人要求。逐步完善主要措施和配套措施,保障建设工程配置使用技术工人要求落地施行。

(三)常态阶段(2021年1月起)。2021年1月1日起,进入常态化阶段,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配置使用标准。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建设工程配置使用技术工人,是加快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重要步骤,是推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助力我市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重要方略,各区建设局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确保执行到位。市建设宣教劳保中心要在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上下功夫,确保技术工人的数量和质量。要建立联席会议,形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领导,各区建设部门和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施工企业要认清形势,积极履行配置使用技术工人的主体责任。国有(或国资控股)大型施工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招揽取得具有技术工人资质条件的人员进穗从业,经认定后纳入技术工人序列,快速扩大技术工人队伍。

(三)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着力宣传技术工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配置使用技术工人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不断提高施工企业、建设类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学生和建筑农民工的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文来源:施工    微信公众号    建基工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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