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1.目的:物料的驗收以及入庫作業有所依循. 2.範圍:供應商送料、外協加工送貨. 3.工作內容: 3.1待收料:物料管理收料人員于接到采購部門轉來已核準的“訂購單”時,按供應商、物料別及交貨日期分別依序排列存檔,并于交貨前安排存放的庫位以利收料作業. 3.2收料. 3.2.1內購進料: A.材料進廠后,收料人員必須依“訂購單”的內容,并核對供應商送來的物料名稱、規格、數量和送貨單及發票并清查數量無誤后,將到貨日期及實收數量填記于“請購單”,辦理收料. B.如發覺所送來的材料與“訂購單”上所核準的內容不符時,應即時通知采購處理,并通知主管,原則上非“訂購單”上所核準的材料不予接受,如采購部門要收下該等材料時,收料人員應告知主管,并于單據上實際收料狀況,并會簽采購部門. 3.2.2外購材料: A.材料進廠后,物料管理收料人員即會同檢驗單位依“裝箱單”及“訂購單” 開櫃(箱)核對材料名稱、規格并清點數量,并將到貨日期及實收數量填于“訂購單” B. 開櫃(箱)后,如發覺所載的材料與“裝箱單”或“訂購單”所記載的內容不同時,通知辦理進口人員及采購部門處理. C. 其發覺所裝截的物料有傾覆、破損、變質、受潮……羿常時,經衩步計算損失將超過5000元以上者(含),收料人員即時通知采購人員聯絡公證通知代理商前來處理,并盡可能維持羿狀態以利公證作業,如未超過5000元者,則依實際的數量輸收料,并于“采購單”上損失數量及情況. D.對于由公證或代理商收料確認,物料管理收料人員開立“索賠處理單”呈主管核示后,送會計部門及采購部門督促辦理. 3.3 材料等驗:進廠待驗的材料,必須于物品的外包裝上貼材料標簽并詳細料號、品名規格、數量及入廠日期,且與已檢驗者分開儲存,并規劃“待驗區”以為區分,收料后,收料人員應將每日所收料品匯總填入“進貨日報表”以為入賬清單的依據. 3.4 超交處理:交貨數量超過“訂購量”部分應予退回,但屬買賣慣例,以重量或長 度計算的材料,其超交量的3%以下,由物料管理于收料時,在備料注明,在備欄 注明超交數量,經請購部門主管同意后,始得收料,并通知采購人員. 3.5短交處理:交貨數量未達訂購數量時,以補足為原則,但經請購部門主管同意者, 可免補交,短交如需補足時,物料管理部門應通知采購部門聯絡供應商處理. 3.6急用品收料:緊急材料于廠商交貨時,若貨倉部門尚未收到“請購單”時,收料 人員應先洽詢采購部門,確認無誤后,始得依收料作業辦理. 3.7材料驗收規範:為利于材料檢驗收料的作業,品質管理部門就材料重要及特性 等,適時召集使用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依所需的材料品質研訂“材料驗收規 範”,作為采購及驗收的依據. 3.8材料檢驗結果的處理: 3.8.1檢驗合格的材料,檢驗人員于外包裝上貼合格標簽,以示區別,物料管理人員 再將合格品入庫定位. 3.8.2不合格驗收標準的材料,檢驗人員于物品包裝貼不合格的標簽,并于“材料 檢驗報告表”上注明不良原因,經主管核示處理對策并轉采購部門處理及 通知請購單位,再送回物料管理憑此以辦理退貨,如特采時則辦理收料. 3.9退貨作業:對于檢驗不合格的材料退貨,應開立“材料交運單”并檢附有關的“材料檢驗報告表”呈主管簽認后,憑此羿常材料出廠. 采購解決爭端的規定主要有哪些內容? 1.規定解決爭端方法的作用: u 規定出現品質爭端時的解決方法. u 確定和分承包方之間處理品質事宜的聯系渠道. u 有效保護雙方的利益. 2.對解決爭端規定的要求: u 應就出現爭端后的處理方法作出規定(包括常規和非常規的問題). u 規定應充分考慮雙方的利益. 3.解決品質爭端的常見方法. u 檢驗和試驗對比. u 委托雙方認可的權威機構判定. u 協商. u 法律仲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