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3省市合格人数公布,较17年略有下降

时间: 2020-08-02 10:52 阅读:
2月28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了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
3省市合格人数公布,较17年略有下降_1

这两天浙江省、广东省直、天津市相继发布需要进行考后审核的合格人员名单,与2017年相比浙江、广东通过人数略有减少,天津则增加94人,快一起看看吧!

2018年浙江省合格人员297人,较2017年的412人,减少115人;

2018年广东省直合格人员29人,较2017年的31人,减少2人;

2018年天津市合格人员436人,较2017年的342人,增长94人。

按往年惯例,陕西、河南、湖南、吉林、广西等省份也会陆续发布合格名单,发布之后也将有更多的数据来判断18年总体通过人数与合格率。

此外,浙江、广东、天津三省市属于考后审核,成绩合格的小伙伴要及时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哦!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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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考后资格审查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统一部署,今年我总队将对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实施“考后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查对象2018年度全省有297人通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其中172人为历年考生,已在2018年之前通过“考前资格审查”,无需重复审查。本次“考后资格审查”针对2018年度新报考的125人。 

二、审查程序为进一步服务考生,减少考生上门频次、提高审查质量,设置程序如下:

一是3月1日前,通过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发布公告、总队电话告知等形式通知125名考生,自行准备相关材料。

二是3月7日前,考生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将材料(见附件)送至我总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邮寄、送达收件人:浙江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监督管理处,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19号,电话:0571-85863579。

三是对材料通过审查的考生,我总队将在3月10日前电话告知审查结果,并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理后续手续。

四是对材料未通过审查的考生,我总队将在3月10日逐一通知考生,请考生在3月11日至13日携带总队通知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至总队现场审查。现场审查未通过的,将发放《未通过资格审查告知书》。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2019年2月28
   
附件:材料清单
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

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1份

三、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的社保证明——原件1份

四、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复印件1份

五、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如有免试一门的,另行提供相应的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报名表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在规定工作年限内,在不同单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应分别提供工作年限证明和社保证明;

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证书的封面、正文等全部内容;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正反面全部内容;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相关附件请大家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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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
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行合格标准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资格复审工作由天津市消防总队负责。

请复审人员按照附件中对应的复审时间持与报名时上传一致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免试证明原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服务大厅(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后,于2019年3月8日到11日登录审核系统,通过点击“查看资格复审结果”按钮,即可查询个人的资格复审结果。

如对复审结果存有异议,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政策咨询电话:27351018(天津市消防总队)。资格复审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信息不符的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

特此通知。
(相关附件请大家登陆天津人事考试网下载)

广东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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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

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9年2月28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

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省直”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4日至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送交资料。

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及材料受理的具体联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见附件1)。其中,省直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附件2),请自行下载核查。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执行。报考对象为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3)。

3.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4)(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第一款的考生还须提交2011年12月31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第二款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资格条件,按期完成考后复核工作,并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合格人员报表、不合格人员报表及逾期未交表人员报表加盖公章报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  
(相关附件请大家登陆广东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下载)

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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