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定额人工日工资单价确定方法与计算
人工日工资单价
定额确定方法与计算中有关“”计算公式错误讨论。
人工日工资单价标准
实质为关于计算中“”的探讨,到底是20.83天/月还是21.75天/月,哪个对?
说法1)计算公式: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356(年日历天)-52*2(法定双休日)-11天(法定节日)】/12=20.83(天)
说法2)计算公式: 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356(年日历天)-52*2(法定双休日)】/12=21.75(天)
说明如下:法定
《工程估价》
现在全国各大高校编制的或等有关造价编制教材,包括历次修编的,如“”,给出的“人工日工资单价计算公式”中关于“”的。
现以“2019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计价》”为例,书中P67页,即第二章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人工、材料和施工机具台班单价的确定,一、人工日工资单价的组成和确定方法,(二)人工日工资单价确定方法,(1)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教材给出的“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公式(2.4.1),教材内容原文如下:
“(1)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由于人工日工资单价是每一个法定工作日的工资总额,因此需要对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2.4.1)中法定假日指双休日和法定节日。……”
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
以上公式看起来视乎并没有错误。主要是对“法定假日”的理解有误。本人认为“”的提法 并不严密科学,原文对“的解释也不合理,更不合法(《劳动法》)。因为我国法定节假日并不是都是无薪日。对照前后文,因此建议将公式表述为“”,或用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工资折换
按我国《劳动法》及人社部有关规定,职工在法定节日(11天)应享有工资待遇。即法定节日(不包括52周的双休日)是不扣除工资的,职工带薪休假。因此在计算日工资标准或日工资单价时是也不应扣除法定节日(目前是11天/年)。具体可参见国家劳社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3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其中在“”中明确说明,原文如下: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工资折换
“
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文件明确说明了法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月)。
法定月计薪天数=(全年日历日-法定假日)/12
因此,公式(2.4.1),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应该改为法定月计薪天数,
公式中“法定假日”应不包括带薪的“法定节日”。
或用 法定月计薪天数=(全年日历日-无薪法定假日)/12
附件2 :全国统一定额修编水平测算办法 第三条 人工、材料、仪器仪表测算价格”中,月计薪天21.75天为基础进行计算。
在工程造价界实际工作中,一般也是按法定月计薪天数=21.75天(/月)计算的,可详见国家标准定额研究所发布的文件“关于全国统一定额修编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标造〔2013〕47号)”之“
参考文献见附件
附件1:19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计价》第76页原文。
附件2:20080103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文件
附件2:关于全国统一定额修编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标造〔2013〕47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