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文件制定、颁发、修改与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
质量管理文件制定、颁发、修改与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
一 、 目的
为保证检测中心所有人员持有手册的现行有效,本制度对质量手册的编制、批准、发布、发放、更改、换版及作废、失效版本的及时回收、存盘或销毁以及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所有人员能够及时获得最新或现行有效版本。
二、 实施监督检查范围
本质量管理文件适用于检测公司质量体系的管理。对内用以实施、检查、审核、评审质量体系,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对外供客户和评审机构评审、检查、评价其检测能力、工作质量和管理体系。
三、 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修订、再版、审批、发布
3.1 质量管理文件由公司质量负责人主持编制、修改、审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发布执行。
3.2 质量手册修订的具体实施按《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执行。
3.3 当经过质量体系审核或质量体系管理评审后,认为需要对质量管理文件作部分调整或修改时,可启动修改页;当需要有较大修改时,应对其改版。再版发放时,应收回受控旧版。
3.4 质量管理文件的再版条件
(1)一次修改内容超过1∕3时。
(2)复查换证时(或使用年限满5年)。
(3)组织机构变动,或实际工作与手册规定的程序相差较大时。
(4)仪器设备或检测人员有较大变化时。
(5)国家对质检机构的评审标准发生变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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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
4.1 公司综合室为质量管理文件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文件册的编号、发放、登记、追溯更改和换版,各种版本应存档永久保存一份。
4.2 质量管理文件分受控本和非受控本,应有“受控”和“非受控”标识。本检测中心内部使用的质量手册均为受控本,提供给上级有关部门、有关用户的为非受控本。受控本的质量管理文件应发至检测室主任、监督员、内审员和管理部门,受控版本的程序文件发至本检测中心职能部门、监督员、内审员和与检测工作有关人员。所有受控版本的质量管理文件和程序文件均应由检测公司综合室统一编号、登记后发放。
4.3 需要对外提供质量管理文件和程序文件时,可向检测公司综合室提出申请,经公司质量负责人批准后作为非受控本提供,不编号、不追溯更改和换版。
4.4 质量管理文件和程序文件的持有者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修改,不得遗失、外借和复制,调离检测中心前须向办公室交还本人持有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五、 质量管理文件的宣贯实施监督检查
5.1 质量管理文件批准发布后,由质量负责人制定质量手册宣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2 检测公司的全体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本手册及相关质量体系文件。
5.3 对新调入本检测公司工作人员上岗培训时,必须安排质量管理文件的学习。
5.4 质量监督员对质量管理文件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一 、 目的
为保证检测中心所有人员持有手册的现行有效,本制度对质量手册的编制、批准、发布、发放、更改、换版及作废、失效版本的及时回收、存盘或销毁以及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所有人员能够及时获得最新或现行有效版本。
二、 实施监督检查范围
本质量管理文件适用于检测公司质量体系的管理。对内用以实施、检查、审核、评审质量体系,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对外供客户和评审机构评审、检查、评价其检测能力、工作质量和管理体系。
三、 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修订、再版、审批、发布
3.1 质量管理文件由公司质量负责人主持编制、修改、审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发布执行。
3.2 质量手册修订的具体实施按《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执行。
3.3 当经过质量体系审核或质量体系管理评审后,认为需要对质量管理文件作部分调整或修改时,可启动修改页;当需要有较大修改时,应对其改版。再版发放时,应收回受控旧版。
3.4 质量管理文件的再版条件
(1)一次修改内容超过1∕3时。
(2)复查换证时(或使用年限满5年)。
(3)组织机构变动,或实际工作与手册规定的程序相差较大时。
(4)仪器设备或检测人员有较大变化时。
(5)国家对质检机构的评审标准发生变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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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
4.1 公司综合室为质量管理文件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文件册的编号、发放、登记、追溯更改和换版,各种版本应存档永久保存一份。
4.2 质量管理文件分受控本和非受控本,应有“受控”和“非受控”标识。本检测中心内部使用的质量手册均为受控本,提供给上级有关部门、有关用户的为非受控本。受控本的质量管理文件应发至检测室主任、监督员、内审员和管理部门,受控版本的程序文件发至本检测中心职能部门、监督员、内审员和与检测工作有关人员。所有受控版本的质量管理文件和程序文件均应由检测公司综合室统一编号、登记后发放。
4.3 需要对外提供质量管理文件和程序文件时,可向检测公司综合室提出申请,经公司质量负责人批准后作为非受控本提供,不编号、不追溯更改和换版。
4.4 质量管理文件和程序文件的持有者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修改,不得遗失、外借和复制,调离检测中心前须向办公室交还本人持有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五、 质量管理文件的宣贯实施监督检查
5.1 质量管理文件批准发布后,由质量负责人制定质量手册宣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2 检测公司的全体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本手册及相关质量体系文件。
5.3 对新调入本检测公司工作人员上岗培训时,必须安排质量管理文件的学习。
5.4 质量监督员对质量管理文件实施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