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比试配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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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8年1月2日 | |||||||||
A、混凝土配合比试验 一、试验目的和要求: 通过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材料按相关规范进行试配,从而向委托单位提供能达到委托单位所要求的强度等级、符合施工所要求的和易性以及其它特殊要求(如大坍落度等),同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兼顾经济合理的试验室配合比。 二、适用范围: 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各类通用水泥、细骨料、粗骨料、掺和料(主要是粉煤灰)、外加剂配制的C50及其以下的普通混凝土、道路混凝土以及大坍落度混凝土等。 三、试验依据: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J82-85) 四、主要试验仪器设备: NYL-2000D 压力试验机 编号:023 混凝土试验用搅拌机、混凝土试验用振动台、混凝土坍落度测定仪、 100kg磅称、2000g天平、 5L容量筒、1000mL量筒、500mm钢尺等。 (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五、原材料要求: 1、配合比设计所用原材料均由委托单位提供,委托单位应先对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所需的原材料技术指标进行抽样检测(受检单位应为法定检测机构),取得检测报告后(如在本试验室同时检测原材料和试配配合比可一起进行)再按量送配合比设计所需原材料(每试配一组送水泥100kg、细骨料100kg、粗骨料150kg、掺和料与外加剂按掺量送样)并附相应的检测报告(外加剂应附使用说明书及检测报告).取样应有代表性,有见证送检的,见证人应保证所送原材料性能与所提供的相应检测报告相一致。 2、当委托单位提供的原材料性能(如水泥安定性、强度,粗、细骨料的细度模数、级配、含泥量以及掺和料与外加剂性能等)达不到其委托的试配要求或违反相关规范规定时,本试验室有向委托单位建议更换原材料的义务;如委托单位坚持不更换时,本试验室有权不接受其委托。 六、试验步骤 1、检查试样 检测人员拿到委托单后,应对照委托单位所送原材料与委托单上的内容及相应的原材料检测报告是否一致进行检查。同时原材料是否能达到其委托的试配要求以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如有异常,应立即上报室负责人处理.对照无误后,将水泥、掺和料及外加剂堆放好,不得受污、受潮,同时将粗、细骨料摊开风干,为试配做好准备。 2、配合比设计 ⑴ 确定混凝土配制强度 ①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配制强度按下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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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建设工程检测所作业指导书 | 文件编号:HJXJCS/QC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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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u,0≥ fcu,k+1.645σ 式中:fcu,0---混凝土配制强度(MPa) 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σ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
② 混凝土抗渗配制标号按下式计算: Pt≥P/10+0.2 式中: Pt---混凝土抗渗配制水压值(MPa) P----设计要求的混凝土最大水压值(MPa) ⑵ 试配计算配合比的确定 ① 若试配所采用的细骨料按规格(细度模数)为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01)要求的粗、中、细砂时,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第5章计算出计算配合比。 ② 若试配所采用的细骨料按规格(细度模数)为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检验方法》(JGJ52-92)要求的特细砂时,按《特细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50/5028-2004)第5章计算出计算配合比。 ⑶ 强度试验配合比的确定 ① 首先对计算出的配合比进行试拌,检查拌和物的坍落度是否满足要求或粘聚性、保水性好不好,当不能满足时,应在保证水灰比不变的前提下调整用水量或砂率,直到符合要求为止,然后提出供强度试验用的基准配合比。 ② 规范规定进行混凝土配合比强度试验时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个为确定的基准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灰比宜较基准配合比增减0.05,砂率宜增减1%,而用水量则可根据实际坍落度作相应调整。 ⑷ 混凝土配合比强度试验 ① 首先检查试配用材料是否达到试验要求(主要指粗、细骨料是否已经按试验要求风干),同时检查搅拌机、振动台等试验仪器设备是否正常。 ② 根据得出的三个配合比按照《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中第2、3、6章的试验方法进行坍落度测定、表观密度测定以及试件制作。每个配合比应至少制作一组立方体抗压试件,如有抗折要求的至少制作一组抗折试件,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到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后标养至28天进行强度试验;如有抗渗要求的则按水灰比最大的配合比制作一组抗渗试件,编号、拆模后用钢丝刷将试件顶面和底面的水泥浆刷掉,然后再送入标准养护室标养至28天后进行抗渗试验。 ③ 试验完成后,将试验内容及时、完整地记录在混凝土配合比原始记录上。 ④ 当试件标养至28天时,检测人员应及时按照《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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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GB/T50081-2002)中第6和10章的试验方法作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或抗折强度试验;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应在试件标养至28天后及时按照《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82-85)中的抗渗试验方法进行抗渗试验,试验结束后应将试验内容记录在抗渗试验原始记录上。 ⑸ 混凝土配合比的调整与确定 ① 根据试验得出的混凝土强度与其所对应的灰水比(C/W)关系,用作图法或计算法求出与混凝土配制强度(fcu,0)相对应的灰水比,并应按以下原则确定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材料用量: a.用水量应在基准配合比的基础上根据制作强度试件时的坍落度进行调整确定; b.水泥用量应以用水量乘以选定出来的灰水比进行计算确定; c.粗骨料和细骨料用量应在基准配合比的粗骨料和细骨料用量的基础上,根据选定出来的灰水比进行调整确定。 ② 经条确定后的配合比还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校正: a.根据确定的各材料用量计算出混凝土的表观密度计算值ρc,c; b.按下式计算出混凝土配合比的校正系数: δ=ρc,t /ρc,c 式中:ρc,t—混凝土表观密度实测值(kg/m3) ρc,c--混凝土表观密度计算值(kg/m3) c.当混凝土表观密度实测值与计算值之差的绝对值不超过计算值的2%时,①条确定的配合比即为确定的设计配合比;当二者之差超过2%时,则应将确定的配合比中每项材料用量均乘以校正系数δ,即为确定的设计配合比。 ③ 检测人员首先将试配原始记录交校核人校核并签字,在检验模块中找到相应的配合比检测编号,根据原材料性能分析报告情况和试验情况及确定的设计配合比输入电脑中,确认无误后签字,同时校核人员也要在电脑程序中确认签字;然后再将原始记录及委托单交给报告打印人员。 B、砂浆配合比试验 一、试验目的和要求: 通过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材料按相关规范进行试配,从而向委托单位提供能达到委托所要求的强度等级、符合施工所要求的和易性(主要指稠度和分层度),同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兼顾经济合理的试验室配合比。 二、适用范围: 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筑物中所采用的砌筑砂浆配合比。 三、试验依据: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90) 四、主要试验仪器设备: WE-300B液压式万能试验机 编号: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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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浆试验用搅拌机、试验用振动台、砂浆稠度测定仪、 1L容量筒、100kg磅称、2000g天平、1000mL量筒、500mm钢尺等。 (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五、原材料要求: 1、配合比设计所用原材料均由委托单位提供,委托单位应先对砂浆配合比设计所需的原材料技术指标进行抽样检测(受检单位应为法定检测机构),取得检测报告后(如在本试验室同时检测原材料和试配配合比可一起进行)再按量送配合比设计所需原材料(每试配一组送水泥50kg、细骨料50kg、掺和料与外加剂按掺量送样)并附相应的检测报告(外加剂应附使用说明书及检测报告).取样应有代表性,有见证送检的,见证人应保证所送原材料性能与所提供的相应检测报告相一致。 2、当委托单位提供的原材料性能(如水泥安定性、强度及掺和料与外加剂性能等)达不到其委托的试配要求或违反相关规范规定时,本试验室有向委托单位建议更换原材料的义务;如委托单位坚持不更换时,本试验室有权不接受其委托。 六、试验步骤 1、检查试样 检测人员拿到委托单后,应对照检查委托单位所送原材料与委托单上的内容及相应的原材料检测报告是否一致。同时原材料是否能达到其委托的试配要求以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如有异常,应立即上报室负责人处理.对照无误后,将水泥、掺和料及外加剂堆放好,不得受污、受潮,同时将细骨料摊开风干,为试配做好准备。 2、配合比设计 ⑴ 计算配合比的确定 ① 若试配混合砂浆则按《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中第5.1条分别计算出砂浆试配强度(fm,0)、每立方米砂浆中的水泥用量(HJXJCS/QC)、每立方米砂浆中的掺和料用量(QD)、每立方米砂浆中的砂用量(QS)、每立方米砂浆中的水用量(QW);由此确定出砂浆试配计算配合比。 ② 若试配水泥砂浆则按《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中第5.2中表5.2.1根据实际试配情况选用相应的材料用量并确定出试配计算配合比。 ⑵ 强度试验配合比的确定 ① 首先计算出的配合比进行试拌,检查拌和物的稠度和分层度是否满足要求,当不能满足时,应调整材料用量,直到符合要求为止,然后提出供强度试验用的基准配合比。 ② 规范规定进行砂浆配合比强度试验时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个为确定的基准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泥用量应较基准配合比增减10%,在保证稠度和分层度合格的前提下,可将用水量和掺和料用量作相应调整。 ⑶ 砂浆配合比强度试验 ① 首先检查试配用材料是否已达到试验要求(主要指细骨料是否已经按试验要求风干),同时检查搅拌机、振动台等试验仪器设备是否正常。 ② 根据得出的三个配合比按照《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90)中第2、3、4、5、7章的试验方法进行搅拌、稠度测定、表观密度测定、分层度测定以及立方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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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压强度试件制作。每个配合比应至少制作一组立方体抗压强度试件(6个),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到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标养至28天进行强度试验; ③ 试验完成后,将试验内容及时、完整地记录在砂浆配合比原始记录上。 ④ 当试件标养至28天时,检测人员应及时按照《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90)中第7章的试验方法作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试验结束后应将试验内容记录在砂浆配合比试配原始记录上。 ⑷ 砂浆配合比的调整与确定 ① 根据试验得出的砂浆强度,选定符合砂浆试配强度要求的且水泥用量最低的配合比作为砂浆设计配合比。 ② 检测人员首先将试配原始记录交校核人校核签字,再在检验模块中找到相应的配合比检测编号,根据原材料性能分析报告情况和试验情况及确定的设计配合比输入电脑中,确认无误后签字,同时校核人员也要在电脑程序中确认签字;然后再将原始记录及委托单交给报告打印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