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副会长郑金锋谈建筑幕墙行业“三大问题”

作者:Drama 时间: 2005-09-06 00:00 阅读:
协会副会长郑金锋谈建筑幕墙行业“三大问题”

记者:一个时期以来,业内人士经常提到建筑幕墙行业面临着“三大问题”,即所谓“光污染”问题、“定时炸弹”问题以及我国加入WTO以后,企业的生存发展问题。请问郑副会长,我们行业协会对此有何对策?

郑:我想在谈这“三大问题”之前,先回顾一下建筑幕墙在我国的发展历程。我国是从1984年开始使用建筑幕墙的。十几年来,我国建筑幕墙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迅速。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建筑幕墙年产量、总拥有量、生产厂家、生产能力,均居世界首位。保守估计,目前我国建筑幕墙年产量约在1000万平方米以上,占世界各国总产量的一半以上,而且技术水平、工程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建成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高、精、尖幕墙工程。

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在建筑幕墙发展过程中,确实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你刚才所说的所谓“光污染”问题。实际上,就是指大面积的幕墙,在特定的条件下反光问题。因此,就有人说建筑幕墙今后就不能用了,有的地区还下了禁用令。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我的看法是这样的:大面积的玻璃幕墙在特定的情况下,有时会造成对人们生活和工作不利的反光问题,这是客观存在的,应该引起重视,妥善加以解决。这个问题与幕墙的方向、位置及高度有密切关系。因为人的视角在2米高左右正负15度夹角之内时,光对人的视觉影响最大,光反射的强度随反射物到人眼间的距离平方成反比。因此,幕墙朝东西向和在街道两旁、高度在20米以下,尤其是在“丁”字路口处,居民稠密区,影响最大。在时间上,主要在太阳光接近平射时影响较大。也就是说,幕墙的光影响是在特定的场合、特定的时间、特定的条件、特定的幕墙型式和种类的情况下发生的,并不是幕墙普遍存在的问题。

既然我们已掌握了玻璃幕墙产生反射影响的规律,我想解决它也就不难办到了。幕墙玻璃反射光对人们工作生活影响较大的是街道两侧、“丁”字路口和居民区20米以下高度,那么我们在设计上述情况的建筑物时,不大面积使用热反射镀膜玻璃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如用石材、金属板等与玻璃做成的组合式幕墙,就会更加美观适用。事实上现在大面积纯玻璃幕墙已经极少使用了。不用高反射率镀膜玻璃也是很容易做到的,最好的办法是用LOW--E型低辐射玻璃,它既对节能有显著效果,又可以做到少反射可见光。一般镀膜玻璃反射率在0.2以下,光反射就不会有多大的影响了。

我们应当看到,建筑幕墙是在传统墙体基础上派生出来的,它比传统墙体轻得多,有利于建筑物向高层发展。它可以采用多种材料,做成各种颜色和各种造型,从而美化了城市环境。因此,它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应用。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尚没有发现比幕墙(包括石材及金属幕墙)更为先进的建筑物外围护结构。因此全面考虑、统一布局、合理使用,乃是今后幕墙发展的方向。
记者:关于幕墙安全问题,曾有人把它说成是悬在城市半空中的“定时炸弹”,对这一问题,您有何看法?

郑:这是由于人们对隐框幕墙的性能、原理不够了解,同时把加工制作安装施工中的不正常现象与该产品的性能相混淆而造成的。建筑幕墙如果能按照标准、规范和科学原理正确设计,采用合格的原材料,按正确方法加工、安装,是安全可靠的。尤其是隐框幕墙,经国内外长期工程实践证明,其性能是可靠的,抗震性能尤佳。问题是前一时期,有的生产厂家不按规定使用原材料,不按科学方法加工、制作、施工,例如用普通密封胶代替硅酮结构胶等。有的施工企业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分包,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等等,因而造成一些安全和质量事故

在这里我想强调的是,自从幕墙在我国应用以来,还没有发生一起正规的建筑幕墙玻璃掉下来,砸死人的事件。有些媒体报道的个别事件,后来调查表明,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的工程并不是正规的幕墙工程,而是一些用玻璃装饰外墙或店铺门脸的简易工程。但我们不能因为没有死人就掉以轻心,因为从目前的市场和队伍素质看,重大的恶性事故是随时可能发生的。

因此,近年来,我们协会协助主管部门,一直把加强市场和行业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我们配合建设部有关司局完成了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和施工的专项资质认证工作。起草了相关的分类标准和相关管理工作的暂行管理办法。今年,我们要与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市场和行业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偷工减料;表彰扶持优质产品和优秀企业,坚决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记者:为什么说我国加入WTO以后,一些幕墙生产和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会产生危机?

郑:应该看到,尽管我们的一些企业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但相当一部分企业的产品是属于模仿型的,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我开发的产品非常少。在这方面我国企业与发达国家企业差距还很大。还有,我们的产品由于产品的技术含量低,因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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