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报告能否拿来就用?——许多事需要说清楚

时间: 04-03 09:22 阅读: 503次
  现如今,很多食品监管部门,尤其是一些领导,盲目迷信抽检报告,视检测报告至高无上。面对检测报告等鉴定意见,往往直接认同,迅速进入案件办理处罚环节。实际上,这种处理方式是不严...
  现如今,很多食品监管部门,尤其是一些领导,盲目迷信抽检报告,视检测报告至高无上。面对检测报告等鉴定意见,往往直接认同,迅速进入案件办理处罚环节。实际上,这种处理方式是不严谨、不科学的!面对检测结果我们一定加强自身业务修养,要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   01 实际案例展示   2017年8月,某检测公司对蔬菜经销户林某、唐某等4户经营户经营的青菜、芹菜等叶菜类蔬菜进行抽样。经过检测后,该4户经营的蔬菜农药残留——毒死蜱项目的检测结果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在市场监管部门立案后的调查中却发现如下问题: 1、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的抽样编号有涂改,没有经被抽样人确认。 2、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的抽样信息栏中"生产/加工/购进日期"未填写。 3、   有一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上的抽样日期是8月30日,而其检测报告上记载的抽样日期是8月31日。 4、   抽样数量(含备样)是1公斤。 5、   没有抽样时的现场照片,亦无其他记录。   02 案情分析 首先,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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