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
日前,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中)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辽宁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3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深化辽宁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立足辽宁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结合深化环境监测改革需求,构建责任体系,强化监管能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改革机制,完善制度。改革环境监测质量责任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