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对检测/校准实验室期间核查要求的变化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已经于2018年3月1日正式发布,相信接触了它的朋友们一定发现变化还蛮多的!今天小迪就期间核查的要求变化讲讲需要注意的内容。首先,准则文件中关于期间核查的规定有哪些条款呢?
1、CNAS-CL01: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6.4.10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对设备性能的信心时,应按程序进行核查。
2、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6.4.6对不需要校准的设备,实验室应核查其状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6.4.10实验室应根据设备的稳定性和使用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期间核查。实验室应确定期间核查的方法与周期,并保存记录。
注:并不是所有设备均需要进行期间核查。判断设备是否需要期间核查至少需考虑以下因素:
•设备校准周期;
•历次校准结果;
•质量控制结果;
•设备使用频率和性能稳定性;
•设备维护情况;
•设备操作人员及环境的变化;
•设备使用范围的变化等。
综上,新的认可准则对期间核查要求的变化有如下两点:
1、目的变了:原版目的是“判断其是否保持着检定或校准时状态的可信度”,新版的目的是“保持对设备性能的信心”;
2、期间核查的对象范围变大了:明确了“对不需要校准的设备,实验室应核查其状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所以千万别忘了对不需要校准的设备进行识别及实施期间核查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