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施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Ⅱ)
[钻挖孔桩、管柱内]
混凝土(施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Ⅱ)
03010405□□□ 03010604□□□
单位工程名称 | ||||||||
分部工程名称 | ||||||||
分项工程名称 | 验收部位 | |||||||
施工单 位 | 项目负责人 | |||||||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名称及编号 | [A]:《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 [B]:《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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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 量 验 收 标 准 的 规 定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 监理单位 验收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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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项目 | 1 | 混凝土强度等级及试件取样、留置 | [A]第6.4.1条 [B]第6.5.1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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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混凝土浇筑 | [A]第9.3.7条 [B]第6.5.1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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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顶端混凝土质量、高程和主筋深入承台长度 | [B]第6.5.17条 [B]第6.7.1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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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钻孔桩、管柱内的水下混凝土质量 | [B]第6.5.18条 | ||||||
5 | 承载力试验 | [B]第6.5.19条 | ||||||
一般项目 | 1 | 施工配合比调整 | [A]第6.4.4条 | |||||
2 | 拌合物的坍落度 | [A]第6.4.5条 [A]第9.3.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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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允许偏差 原材料每盘称重 |
水泥和干燥状态掺合料 | [A]第6.4.6条 | |||||
粗、细骨料 | ||||||||
水、外加剂 | ||||||||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
专职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分项工程负责人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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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 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
说 明
主控项目
1. 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水下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强度必须符合设计强度等级的1.15倍。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混凝土试件不得少于2组。每个基础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数量为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10%,且不少于2组。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水下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初始阶段,混凝土应在导管底端形成锥体。浇筑钻孔桩时导管下口埋入混凝土内长度不宜小于1.0m;浇筑封底混凝土时导管下口埋入混凝土内的长度不宜小于0.8m。继续浇筑的混凝土不应再与水接触。
(2) 水下混凝土顶面的流动坡度宜在1:5以下。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
3.顶端浮浆应清理,直至露出新鲜混凝土面。顶端高程和主筋伸入承台的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
4. 钻孔桩桩身混凝土应匀质、完整。其检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钻孔桩桩身混凝土应全部进行无损检测。检测方法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基桩无损检测规程》(TB10218)的规定;
(2)对桩身混凝土质量有疑问和设计有要求的桩,应采用钻芯取样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规程》(TB10222)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5.桩承载力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设计要求数量检验。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静载试验。监理单位见证试验。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
一般项目
1. 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和理论配合比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工作班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砂、石含水率测试。
2. 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应符合设计配合比要求。
水下混凝土的坍落度宜为180 mm~220 mm,在可能与水接触的最初浇筑阶段,坍落度可适当减少。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工作班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坍落度试验。
3.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序 号 | 材 料 名 称 | 允 许 偏 差 | |
工 地 | 工厂或搅拌站 | ||
1 | 水泥和干燥状态的掺合料 | ±2% | ±1% |
2 | 粗、细骨料 | ±3% | ±2% |
3 | 水、外加剂 | ±2% | ±1% |
注:① 各种衡器应定期检定,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证计量准确;
② 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工作班抽查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