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水利工程如何组建项目法人
中小型水利工程如何组建项目法人
一、谁负责组建中小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或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二、项目法人机构组建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1.项目法人名称、办公地址。
2.拟任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简历,包括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建设管理经历等。
3.机构设置、职能及管理人员情况。
4.主要规章制度。
5.其他有关资料,包括独立法人单位证明等。
三、项目法人机构人员配备有哪些要求?
1.法定代表人应为专职人员,熟悉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组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经历,有比较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参加过相应培训。
2.技术负责人应为专职人员,具有水利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比较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参与过类似规模水利工程建设的技术管理工作,具有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技术问题的能力。
3.财务负责人应为专职人员,熟悉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经济财务管理的政策法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应的从业资格,有比较丰富的经济财务管理经验,具有处理工程建设中财务审计问题的能力。
4.人员结构合理,应有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经济、财务、招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员,人员数量原则上应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不少于总人数的50%。
四、项目法人机构如何设置职能部门?
项目法人应有适应工程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一般应设置综合、计划财务、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
五、项目法人机构应建立哪些规章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档案、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