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项目施工期防汛工作有哪些具体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对防汛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1、建设单位应组织成立有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参加的工程防汛机构,负责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应组织制定度汛方案及超标准洪水的度汛预案。
2、设计单位应于汛前提出工程度汛标准、工程形象面貌及度汛要求。
3、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和现场施工情况制定度汛措施,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成立防汛抢险队伍,配置足够的防汛抢险物资,随时做好防汛抢险的准备工作。
4、建设单位应做好汛期水情预报工作,准确提供水文气象信息,预测洪峰流量及到来时间和过程,及时通告各单位。
5、防汛期间,应组织专人对围堰、子堤等重点防汛部位巡视检查,观察水情变化,发现险情,及时进行抢险加固或组织撤离。
6、防汛期间,超标洪水来临前,施工淹没危险区的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设备,应及时组织撤离到安全地点。
7、汛期应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防汛部门的联系,听从统一防汛指挥。
8、洪水期间,如发生主流改道,航标漂流移位、熄灭等情况,施工运输船舶应避洪停泊于安全地点。
9、堤防工程防汛抢险,应遵循前堵后导、强身固脚、减载平压、缓流消浪的原则。
10、防汛期间,在抢险时应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视,确保抢险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