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隔震层以上结构的隔震措施应符合规定
1隔震层以上结构应采取不阻碍隔震层在罕遇地震下发生大变形的下列措施:
1)上部结构的周边应设置防震缝,缝宽不宜小于各隔震支座在罕遇地震下的最大水平位移值的1.2倍。
2)上部结构(包括与其相连的任何构件)与地面(包括地下室和与其相连的构件)之间,宜设置明确的水平隔离缝;当设置水平隔离缝确有困难时,应设置可靠的水平滑移垫层。
3)在走廊、楼梯、电梯等部位,应无任何障碍物。
2丙类建筑在隔震层以上结构的抗震措施,当水平向减震系数为0.75时不应降低非隔震时的有关要求;水平向减震系数不大于0.50时,可适当降低对非隔震建筑的要求,但与抵抗竖向地震作用有关的抗震构造措施不应降低。此时,对砌体结构,可按本规范附录L采取抗震构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