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抗震与设防-奉献给地震受灾同胞的参考资料

作者:星辰一粟 时间: 2008-05-18 00:0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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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趾祥研究员谈农民住宅的抗震能力
  
地震灾害主要表现为建筑物破坏、人员伤亡以及地震引发的其他次生灾害(如火灾、水灾等),而人员伤亡大多是由于房屋塌造成的。当前广大农村房屋特别是农民住宅的抗震能力与所需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主要是,农村住宅建设抗震设防管理相对薄弱,缺乏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技术指导;农民建房随意性较大,不能科学合理地选择建设场地,难以避开活动断层的影响;缺少规范的抗震设计,普遍存在着基础与地基不牢固、结构强度不足、跨度过大、稳定性差等问题;选用建筑材料和材料配比达不到基本要求,施工质量差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程度不同的留下了致灾隐患,一旦遭遇地震,容易造成房屋倒塌损坏和人员伤亡。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乡镇政府对农民住宅建设管理相对薄弱,缺乏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地震烈度在7度以上地区的基层管理部门,没有在审批宅基地的同时,对住宅建设中必须采取的抗震设防措施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市县有关部门对农村房屋抗震设防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广大农民建房时难以得到具体的技术指导,因此,农民的防震意识淡薄,习惯于传统的做法,不懂得应该如何提高房屋的抗震能力,也不知道应该采取哪一种抗震设防措施。
今年2月24日新疆巴楚―伽师6.8级地震使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遭受严重损失,喀什地区9个受灾县共有268人死亡,重伤2058人,倒塌民房36562间,造成危房77677间。据地震灾害现场调查分析,造成这次地震灾害的主要原因是房屋抗震性能差,具体分析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灾区房屋没有地基,建在平地上的房屋缺少稳定性;二是建房所用土坯没有经过加工,质地松散;三是土坯墙用泥粘结,土坯之间相互不啮合;四是房屋跨度大且没有支撑,加之房梁过细,稳固性极差;五是村镇分布在河流的冲积平原和河滩上,土质松软,地震时产生砂土液化,加重了房屋的破坏。六是人们的抗震意识低,建筑房屋很少考虑地震灾害的因素。以上教训与当前我省农村住宅建设存在的问题相比,有不少相似之处。我省经济比较发达,人口密度高,一旦发生类似地震灾害,其损失将更为严重。因此,加强我省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尽快提高农村房屋抗震设防能力,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应当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条例》有关规定,重视加强农村住宅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将其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对待,切实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二是,加强农村住宅建设规划和管理。对位于地震烈度为7度及其以上地区和经济较发达的市、县,要把农村住宅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尽快纳入基本建设管理范围,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监督检查。
三是,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住宅建设数量迅速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新建楼房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应当在一些地区就农村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管理王作先行试点,摸索经验,逐步推广。
四是,加强对农村施工队伍的管理,实行施工队资质与施工技术员上岗证书管理制度,彻底改变农村住宅建设普遍存在的设计图纸不规范、施工队无资质、技术员无上岗证的随意混乱局面,确保建房质量。
五是,进一步加大农村防震减灾宣传力度,把农村住宅建设防震抗震知识普及到乡、村,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防震抗震意识,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并掌握住宅建设防震抗震的基本常识。
六是,市、县有关部门应当组织专家,结合本地农民住宅建设的实际情况,设计多种适合不同家庭需要的既科学合理,又经济适用,能够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不同户型结构的住宅建设图纸,在审批宅基地的同时,提供给广大农民选择使用。
搞好农村住宅建设抗震设防工作,有效提高农村房屋的抗震能力,为农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的生存生活环境,对于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真正落实中央关于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要求,意义十分重大,必须抓紧抓好。

林趾祥研究员,1943年9月生,1966年9月参加工作,中国科技大学物理系毕业。1972年至1984年在山东省临沂地区地震办公室曾任副科长、工程师;自1984年调入山东省地震局,先后任震害防御处处长、办公室主任、预报研究中心主任、副局长、局长、研究员;山东省灾害防御协会副会长、中国地震学会理事;山东省政协委员。
  林趾祥研究员长期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和研究、防震减灾管理工作,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一项,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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