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粪池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请问是否需支护设计和需论证化粪池施工方案?
化粪池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请问是否需支护设计和需论证化粪池施工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的基坑 (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 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 (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现在工地有一个化粪池,其开挖深度5.2m,根据上述文件属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但项目部认为化粪池面积不大只有40m2,而且从开挖的情况来看土质是密实的粘性土,没有进行支护设计计算而是凭经验采取长向分两级开挖,短向是几乎垂直90度直接开挖施工,坡面没有做任何防护,他们认为这么一个小基坑请设计进行基坑支护设计计算,再将项目部所写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请专家论证是小题大作和浪费金钱,且工程要赶工期完全没必要,上述文件是针对地下室的大基坑而言的。在实际工程中,也会碰到类似情况几乎都是没有进行支护设计和将化粪池基坑支护施工方案请专家论证的,请问各位同行你们遇到类似情况是如何管理的,项目部的观点你是否同意,这样做是否违反建质[2009]87号文件的规定?请详细叙述你的观点并讨论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