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时开发商应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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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时开发商应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1)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3)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4)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
(5)开发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而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的文件证明资料,一般就不能交房的。不能交房,自然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
政策规定: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 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 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