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幕墙物理性能分级的问题

作者:南容 时间: 2008-08-06 00:00 阅读: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4.2.4规定:有采暖,通风,空气调节要求时,玻璃幕墙的气密性能不应低于3级。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4.2.11规定: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规定的3级。
但是在《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中,对幕墙物理性能分级是用希腊文Ⅰ,Ⅱ,Ⅲ等来分级的,Ⅰ级为最高等级,并不是用阿拉伯数字来分的啊,小弟不懂,希望哪位专家解释一下。
验证码:

热搜标签

热点阅读

赞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