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22个月过渡期”指什么?
为提高换证审查效率,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15对建筑资质换证做了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新规设立为期2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仍可持原资质承包工程。那么,建筑资质换证“22个月过渡期”指什么呢?
建筑资质换证“22个月过渡期”指管理规定施行之日(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按照有关要求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资质许可机关颁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
自2017年1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自行失效。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不满足要求的,不批准相应资质换证,企业可在换证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提出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换证。超过3个月仍未提出申请,从最低等级资质申请。
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原则上按照相关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