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鑫正泰建筑幕墙等12家企业作假通报
关于对北京市鑫正泰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来自:建设部 建办市函[2006]4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经查,北京市鑫正泰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在2005年8月资质申报中存在人员重复或业绩虚假等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2]40号)规定,决定对北京市鑫正泰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在一年内不受理其该类别资质申报。 特此通报。 附件:通报的12家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