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规总院统筹开发与保护着力构建水利规划体系

时间: 2020-07-31 20:53 阅读:
水规总院统筹江河治理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构建现代水利规划设计体系(转)
新世纪新阶段,水利建设既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又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统筹江河治理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成为一个重要的命题。水规总院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解放思想讨论,查找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主要问题
  第一,规划设计理念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现阶段水利发展要求江河湖泊治理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但实际工作中大多更强调水资源的功能性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缺乏深入分析和有效措施。统筹协调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区域流域、经济社会与水资源水环境的意识不强,对水利工程的生态保护修复功能认识不足。
  第二,规划设计体系不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生态环境保护类规划薄弱,滞后于实际需要;生态环境指标不明确,造成工作中难以准确把握开发和保护的“度”;生态保护运行管理设计缺失,影响了工程良性运行和效益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尚未全面开展,给工程留下了环境隐患。
  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类标准不适应规划设计的要求。《水利技术标准体系》共有规划设计标准187项,属于生态环境保护范畴的仅10项,现行有效的规划设计标准74项,属于生态环境保护范畴的仅2项,而且现行有效的主体工程设计标准中,缺少基本的或具体的生态环境保护章节,完整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标准体系远未形成。目前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设计大量采用外行业标准,直接导致规划设计方案脱离流域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的实际。
  第四,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设计能力不适应水利发展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持证单位全国180多家,水利行业6家,其中只有新疆院1家设计单位,而水电行业7大设计单位均有甲级资质。由于资质缺失,许多大中型水利工程的环评工作只能由外行业单位完成,很难统筹考虑生态环境问题。同时,从业人员严重不足,基础工作差距较大,难以支撑规划设计的需要。
  二、对策和建议
  第一,逐步建立现代水利规划设计体系。将有关河流功能、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源地保护等内容纳入规划体系,筛选出河流健康评价、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生态指标等关键性指标,构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和生态指标体系;提出水利行业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方案,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机制;通过技术审查的把关和引导,把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手段落实到具体方案中,推动规划设计理念更新。
  第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研究提出生态环境保护类标准名录,补充完善现有标准体系;尽快颁布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设计、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河湖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等标准;对现有标准进行修订,补充水工程生态规划设计、水库闸坝生态调度、鱼道设计、污染水域生态环境整治与修复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开展基础工作与政策研究。开展我国江河流域开发治理与生态环境状况普查,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平台;开展重点地区河流功能区划,合理界定不同河流不同河段的功能定位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河流,制定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地下水修复与管理规划;研究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和管理制度,提出生态补偿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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