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农业棉花滴灌工程监理细则,收藏备用

时间: 2020-07-31 21:03 阅读:

XXX农业综合开发
4000亩棉花滴灌工程
 
 
 
 
 
 
 
 
XXX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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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灌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GB50085-2007《喷灌工程技术规范》及GB /T50485-2009《微灌工程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编制。
1.2本细则始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棉花、小麦、甜菜、果园、苜蓿、和草场等微、滴灌工程。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1承建单位应在开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建立,并将成果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2承建单位根据有关设计文件,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编制喷滴灌工程的施工计划,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施工计划内容包括:
(1) 工程概况;
(2) 施工工序、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3) 土方计算;
(4) 施工排水措施;
(5) 施工进度计划;
(6) 施工设备、辅助设备及配置计划;
(7) 劳动力及材料计划;
(8)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
  2.3以上文件连同签审文件单均一式四份,经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抱送监理部门审阅,3天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还。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等四种。
2.4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不可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工程师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3天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并加盖监理部门的公章。
 2.5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有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的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2.6除非已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否则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后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下道工序的施工。
 2.7承建单位用于实施的测量控制网及放样,再引用前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或认证。
三、施工过程监理
 3.1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材料的纪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发现施工不符合设计或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批追后执行。
 3.2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应随时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测量工作。
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下述内容:
  (1) 根据设计图纸和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高程;
  (2) 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
  (3) 按合同文件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它测量资料。
   3.3为确保工程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对测量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单位对保证放线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3.4承包单位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施工员、调度员、质检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质量或安全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3.5承包单位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它施工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承包单位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有监理工程师核转设计单位变更或修改设计。
   3.6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包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即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计划,并重新报送监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3.7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有下列问题。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书面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均有承包单位承担
1)不按批准的施工计划实施;
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设计文件等;
3)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
4)其他违反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的情况。
  3.8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单位应依照合同文件规定,做好施工原始纪录及其资料整理,并在此月的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施工资料。
四、施工质量控制
4. 1一般规定
4. 1.1微滴灌工程施工,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施工计划进行。
4. 1.2工程施工,应符合列程序和要求:
(1) 施工放样:
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测量控制网,并保持到施工完毕;应定出建筑物的主轴线或纵横轴线,基坑开挖限与于建筑物轮廓线等;应标 明建筑物主要部位和基坑开挖的高程。
2)基坑开挖:
必须保证基坑边坡稳定。若基坑挖好后不能进行下道工序,应预留15—30cm 土层不挖,待带下道工序开始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3)基坑排水
 应设置明沟或井点排水系统,将基坑积水排走
(4)基础处理
基坑地基载力小于设计要求,必须进行基础处理
(5)建筑物砌筑
应符合现行《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范的要求。
(6)砌筑完毕,应待砌体达到设计强度后回填;回填土应干湿
适宜,分层夯实,与砌体接触密实。
4.2水源工程施工
4.2.1机井施工应符合《供水管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4.2.2蓄水池防水部分施工应符合《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4.2.3水处理建筑物施工按GBJ13《室外给水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3泵站施工
泵站机组的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4.3.1基础必须按照要求灌注在未松动的基坑原状土上
4.3.2基础的轴线及需预埋的地脚螺栓或二期混凝土预留孔的位置正确无误
4.3.3基础灌注完毕拆模后,应用水平尺较平,其顶面高程应正确无误
4.4管网施工
4.4.1管道沟槽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施工放样轴线和槽底设计高程开挖,干、支管槽宽不宜小于40cm。
2)应清除管槽底部石块杂物,并一次整平。
3)管槽经过岩石、卵石等硬物基础处,槽底超挖不应小于15cm。清除砾石后再用细土回填夯实至设计高程。
4)开挖土料应堆置管槽一侧。
5)固定墩坑,阀门井开挖与管槽开挖同时进行。
6)管子接口槽坑应符合设计要求。
五、设备安装
5.1一般规定
5.1.1喷、微灌工程首部枢纽、输配水管网、水器等安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安装前工作人员应全面了解各种设备安装性能,熟练掌握施工安装技术要求和方法;
2)安装用的各种工具、设备和测试仪表应准备齐全;
3)与设备安装有关的土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4)待带安装的设备已按设计核对无误,检验合格,内部干净,不存杂物。
5.1.2对安装设备器材的要求:
1)按设计文件要求,全面核对设备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和连接尺寸,并应进行王冠外观质量检查;
(2)按标准滚定规定抽查待安装的灌水器、管子、管件、滴头等,进场前必须出示三证并报验以上材料数量,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3)检验用的仪器、仪表和两局级计量设备均应具有剂量部门的检验合格证;
4检验记录应归档。
5.1.3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安装宜按从低处向高处,先干管后支管的顺序进行;
2)按设计要求将管道平顺放入管槽内,不得悬空和扭曲;(3)塑料管安装时不得抛摔、拖拉和爆晒,安装期应集中,管道与道路交叉处埋深不应小于70cm,并加以保护。
5.1.4施工暂停时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机泵、阀门等设备应放在室内,在室外存放必须置于高处,严禁爆晒、雨淋和积水浸泡;
2)存放在室外的塑料管及管件应加盖防护,正在施工安装的管道敞开端应临时封闭;
3)应切断施工电源,妥善保管安装工具。
5.1.5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质量。
5.1.6各项检测资料应全部归档保存。
5.2首部枢纽设备安装
5.2.1抽水加压设备安装:
(1)电机与水泵安装应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执行。
2)采用三角带传动的机组,动力机轴心和水泵轴心线必须平行,机、泵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3)电机外壳必须接地,接电方式应符合电机安装规定,并通  电检查试运行。
4)以柴油机、汽油机为动力的机组,排气管营通往机房外。
5)机泵必须用螺栓固定在混凝土基座式专用机架上。
5.2.2过滤器安装要求:
1)过滤器应按输水流向标记安装,不得反向。
2)自动冲洗式过滤器的传感器等电器元件应按产品规定接线图安装,并通电检查运转情况。
5.2.3施肥和施农药设备安装要求:
1)施肥和施农药装置应安装在过滤器前面。
2)施肥和施农药装置的进、出水管与灌溉管道连接应牢固,如使用软管,应严禁扭曲打折。
3)采用注射式施肥器,机泵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经检查合格后再通电试运行。
4)与人畜饮水联合使用的微灌工程,严禁在首部枢纽和人畜饮水管道上安装施肥和施农药装置。
5.2.4测量仪表和保护设备安装要求:
1)安装前应清除封口和接头处的油污和杂物,压力表应装在环形连接管上,如用直管连接,应在连接管与仪表之间装控制阀。
2)应按设计要求和流向标记水平安装水表。
5.3管道安装
5.3.1塑料管安装前,应对规格和尺寸进行复查,管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混入杂物。
5.3.2塑料管粘结方法与要求:
1)粘合剂必须与管道材质相匹配。
2)被粘结的管端、管件应清除污迹,并进行配合检查。
3)承插管轴线应对直重合,承插深度应为管外径的1-1.5倍。
4)插头与承口均匀涂上粘合剂后应及时承插并转动管端,使粘合剂填满间隙。
5)粘结24小时内不得移动管道。
5.3.3塑料管套安装方法和要求:
(1)套管与密封橡胶圈规格应相匹配,密封圈装入套管槽内不得扭曲和卷边。
2)插头外缘应加工成斜口,并涂润滑剂,对正密封圈,另一端用木锤轻轻打入套管内或用紧绳器拉至规定深度。
5.3.4低密度聚乙烯塑料管内插连接方法与要求:
1)对管口进行加热,待管口变软后即可插接,并用管箍式铁丝扎紧。
2)聚乙烯管承插深度宜为管外径的1.1倍;直径为25mm以下管
道的承插深度可取1.5倍。
5.4竖管与滴头安装
5.4.1喷头、竖管安装前应对滴头的型号、规格进行检查,检验。滴头各转动部分动作是否灵活,弹簧是否锈蚀,竖管外丝、罗纹是否有碰伤现象。
5.4.2支管与竖管,竖管与喷头的连接应密封可靠。
5.4.3竖管的安装应铅直稳定。
5.5阀门安装
5.5.1金属阀门与塑料管件连接要求:
(1)直径大于65mm的管道宜用金属法兰连接,管外径大于塑料管内2-3mm,长度不应小于2倍管径,一端加工成倒齿状,另一端牢固焊接在法兰一侧。
2)将塑料管端加热后及时套在带倒齿的接头上,并用管箍上紧。
3)直径小于65mm的管道可用罗纹连接,并应装活接头。
4)直径大于65mm以上阀门应安装在底座上,底座高度宜为10
15mm。
5)截止阀与逆止阀应按水流向标志安装,不可反向。
5.5.2塑料阀门安装用力应均匀,不得敲碰。
5.6旁通安装
5.6.1安装前应检查旁通管外形,清除管口区边、毛刺,抽样量测插管内外径,符合质量要求方可安装。
5.6.2支管上打孔方法与要求:
1)应按设计要求在支管上标定出空位。
2)用于摇钻或专用打孔器打孔,钻头直径应小于旁通插管外径1mm,钻孔不能倾斜,钻头入孔深度不得超过1/2管径。
3)将止水片套在旁通插管上,插入孔内并扎紧。
5.7 毛管与灌水器安装
5.7.1毛管安装方法与要求:
1)应按设计要求由上而下依次安装。
2)管端应剪平,不得有裂纹,并防止混进杂物。
3)连接前应清除杂物,将毛管套在旁通上,气温低时宜对管端加热。
4)微灌管(带)宜连接在引出地面的辅助毛管上。
5.7.2滴头安装方法与要求:
(1)应选用直径小于灌水器插头外径0.5mm的打孔器在毛管上打孔。
2)应按设计孔距在毛管上冲出圆孔,随即安装滴头,严防杂物混入孔内。
3)微灌滴头应用锋利刀具剪裁,管端剪出斜面,按规格分组捆放。
4)微灌插头应与微管直径相适应,插入深度不宜超过毛管直径1/2,并防止脱落。
5.7.3微喷头安装方法与要求:
1)微喷头直接安装在莫阿管上时,应将毛管拉直,两端紧固,按设计间距打孔,将微喷头直插在管上。
2)用连接管安装微喷头时,应按设计规定打孔,连接管一端插入毛管,另一端引出地面后固定在插杆上,其上再安装微喷头。
3)插杆插入地下深度比应小于15cm,插管和微喷头应垂直地面。
4)微喷头安装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20cm。
六、管道试压、冲洗及系统试运行
6.1一般规定
6.1.1施工安装期间应对管道进行分段水压试验,施工安装结束后应进行管网水压试验。试验结束后,均应编写水压试验报告。
6.1.2水压试验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整个管网的设备情况:阀门启闭灵活,应符合要求;排、进气装置通畅。
2)检查地埋管道填土定位情况:管道应固定,接头处应显露并能观察清楚渗水情况。
3)通水冲洗管道及附件:按管道设计流量连续进行冲洗,直到出水口水的颜色与透明度和进水口处水的颜色与透明度一致时,停止冲洗。
6.2耐水压试验:
6.2.1管道试验长度不宜大于1000m。
6.2.2管道注满水后,塑料管道经24小时后,方可进行耐水压试验。
6.2.3试验宜在环境温度5℃以上进行,否则应用防冻措施。
6.2.4试验压力不应小于系统设计压力的1.25倍。
6.2.5试验时升压应缓慢,达到试验压力后保持10分钟无泄漏、 无变形即为合格。
6.3管道冲洗
6.3.1管道冲洗应由上至下逐级进行,支管和毛管应按轮灌组冲洗。
6.3.2冲洗过程中应随时检查管道情况,并做好冲洗记录
6.4系统试运行
6.4.1系统试运行应按设计要求分轮灌组进行。
6.4.2试运行的水温和环境温度为5-30℃。
6.4.3试运行过程中应随时观察管道的管壁、管件、阀门等处,如发现渗水、漏水、破裂、脱落等现象,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处理后再进行试运行直到合格为止。
七、工程验收
7.1一般规定
7.1.1喷微灌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文件:
1)设计文件
2)施工验收报告
3)管道水压试验报告及管道冲洗报告
4)系统试运行情况报告
5)工程决算报告
6)运行管理办法
7)竣工图纸和竣工报告
8)其它需送的材料表
7.2施工期间验收
7.2.1尾喷灌系统的隐蔽工程,必须在施工期间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7.2.2应检查水源工程,泵站及管网的基础尺寸及高程,预埋铁件和地脚螺栓的位置及深度,孔、洞、沟以及陷缝、伸缩缝的位置和尺寸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地埋管道的沟槽深度、底宽、坡向及管基处理,施工安装质量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7.2.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应由监理工程师签证和验收报告。
7.3竣工验收
7.3.1应审查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正确。
7.3.2应检查土建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3.3应检查设备选择是否合理,安装质量是否达到本规范的规定,并应对机电设备进行启动试验。
7.3.4应检查工程的运行情况,并对各项技术参数进行实测。
7.3.5竣工验收结束,应编写工程验收报告。
八、支付计量
8.1工程量的计算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共同进行,如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的剂量不同时,以监理工程师计算为准。
 8.2所有工程计量支付按进度均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建设单位审批。由建设单位按合同支付承包单位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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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水利    微信公众号    水建研信息系统WC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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