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云南德宏督查各县市水利建设和抗旱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兴水强州”战略和六届州委第11次常委会议关于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州委州政府4月22日至26日派出以副州长板岩过为组长,督查、水利、发改、财政、监察、国土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督查组深入全州各县市检查指导水利建设和抗旱工作。
本次督查采取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水利专项资金征收、提取、使用情况痕迹资料和听取情况汇报的方式进行。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正在建设中的梁河县丛岗水库、盈江县“3·10”地震灾后大盈江堤防除险加固工程、陇川县南宛河陇川坝子段治理工程、瑞丽市帕色河水库、畹町经济开发区红石河水库和芒市清塘河水库实地检查和指导工程建设。每到一个工程项目点,督查组都仔细查看施工中的水利工程,向施工人员认真询问工程进度、项目资金是否到位、施工中遇到什么问题等,并嘱咐施工人员和工作人员,一定要按照工程设计方案,按质按量按时高标准建设好各项水利工程,造福一方百姓。督查组强调,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整改,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工程征地方面,一定要处理好与群众的关系,多做思想工作,多宣传政策法规,使征地工作平稳推进,使水利工程快速建成,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在各县市的汇报会上,督查组认真听取了各县市关于“兴水强州”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水利工程和重大水利项目推进情况、抗旱救灾工作的开展情况、水利建设中存在的困难、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和痕迹资料检查小组对检查结果的汇报。督查组认为,各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兴水强州”战略决定和抗旱救灾工作,工作有安排、有措施,认真按照中央、省、州的各项文件和政策,不断加大水利建设的投入,充分发挥了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工作态势发展较好;在抗旱救灾方面充分发动广大干部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抗旱保民生抓春耕和生产自救工作,抗旱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督查组建议,各县市要认真领会文件政策,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特别是在水利专项资金征收、提取、使用政策上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抓好有利时机,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在水利建设项目的申报上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力争多报项目、多向上级争取资金;要监督和管理好水利建设资金和抗旱救灾物资,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
各县市在汇报会上表示,一定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相关文件和政策,继续开展好水利建设和抗旱救灾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改正,对督查组提出的建议认真学习研究。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