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行业急需澄清的十大问题

时间: 2020-08-03 18:33 阅读:
物业管理行业急需澄清的十大问题
中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兴起,虽然经历了20多个春夏秋冬,而且涌现出了40多个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营造出一个又一个让广大业主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物业管理行业一直“没长大”。笔者认为,物业管理发展的当务之急,需要从以下10个方面给物业管理行业正本清源:
  一、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不是“主仆”关系
  不少人对物业管理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有的认为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有的则认为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是“主人”与“仆人”之间的关系。这些误解导致物业管理工作难于开展。
  其实,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物业管理企业受托对物业实施管理;给业主和使用人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一签订,双方就是平等的合同约定关系,没有主次之分。
  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冤家”
  当前一些现象,使人产生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是一对“冤家”的错觉。
  其实,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应是良友,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矛盾,应本着互谅互助,双方受益的原则进行解决。业主委员会不要轻易炒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也应更好地改进服务。
  三、物业管理企业不能“包打天下”
  物业管理企业为最大程度地方便广大业主和使用人的生活,把牵涉到居家生活的多项工作统一管理。如此做法使业主和使用人产生错觉,以为交纳了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论家庭、邻里、周边的关系等,都是物业管理企业的职责,要物业管理企业“包打天下”。实际上,物业管理企业终归是企业,职责是以合同的形式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务必明确这一点。
  四、对物业管理的咨询不是对物业管理的投诉
  有关部门把消费者对物业管理的咨询也当作“投诉”,导致物业管理误被列为当前消费投诉的热点之一。
  从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接受有关咨询投诉的情况来看,仅2001年,接受信(电)访逾千起,其中配套不齐全、规划不到位、质量问题等所占比例较大,实属对物业管理企业不作为的有效投诉寥寥无几。不少信访、来访者由于对物业管理工作的不了解,怒气冲冲地“投诉”,经工作人员解释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信访者是愤怒而来,高兴而归。
  接受和记录投诉的人员,应增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了解,才能区分是咨询还是投诉,投诉的内容是物业管理企业的不作为还是其它原因。这样,才能引导行业的发展。
  五、享受物业管理服务不是“免费的午餐”
  不少人习惯于过去住房的福利型政策,对物业管理“谁受益,谁付款”原则不理解,甚至持抵触态度,拒交管理服务费。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业主在享受物业管理提供服务的同时,赋有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维护物业完好的义务。个别业主、使用人不交管理费,侵害了其他业主、使用人的利益,影响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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