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断水电 物业要挨罚

时间: 2020-08-03 18:35 阅读:
春节期间,首府物业公司不得擅自断水断电,否则,市房产局将追究物业公司相关领导人的责任并向社会通报批评,责任重大者吊销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12日,市房产局物业监管处联合新市区建设局对新市区10余家物业公司进行了抽查,主要检查物业管理服务乱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及擅自停水、停电、停暖等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公示、公布服务收费标准和收支账目等情况。
在对乌鲁木齐兴百业物业公司所管辖的京津花园小区检查时,该公司没有制定小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也没有按规定公示、公布服务收费标准和收支账目情况。在检查过程中,不时有居民前来投诉。检查组当场要求该物业公司必须在3个月内限期整改。
据了解,目前首府有312家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接受公用事业单位的有偿委托,代收有关费用,但目前首府物业公司还是无偿代收供电有关费用。个别物业公司对不交水电暖等费用的业主采取了停水、停电等措施。
市房产局物业监管处处长王玉良说,从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系来看,水电暖的管理和维护一般不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物业公司一般是依据与水电暖等行业单位之间的协议代为管理。物业公司当业主不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公司无权也不应采取断水、断电的做法,而应选择合法手段解决问题。比如加强宣传,让老百姓提高交物业费的意识;或要求业主委员会督促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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