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出台后广州物业第一案

时间: 2020-08-03 18:35 阅读:
  眼下,虽然《物权法》尚未正式施行,但《物权法》的出台已经令广州一些业主与物管公司之间的纠纷诉讼出现了转机。昨日(18日),记者从洛溪新城××明苑业委会获悉,该业委会就招聘新物管公司后现有物管公司不退场问题提出的诉讼曾被不予立案,而近日经过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3月28日将于番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对此,广州市业委会联谊会筹委会认为,这与《物权法》中明确业主会议、业主委员会地位和权利有关,是《物权法》出台后的广州物业纠纷第一案。
  业主反映:
  治安保洁电梯维护存问题
  昨日,记者一到该小区,正在该小区会所前开会的业主就围上来讲述这几年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小区业委会副主任陈先生告诉记者,最主要的是治安问题,不断有业主向业委会反映遭遇盗窃事件,业主的金银首饰被盗。其次,业主们反映电梯保养和小区保洁的问题也不是很到位,“楼梯的窗户没人擦,电梯里时有狗屎狗尿”。
  据该小区业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明苑2001年开始售楼,2004年入住率已超50%,2005年3月初在经过业主大会选举并到房管局备案等一系列合法程序后,小区业委会成立。基于小区物业管理上的问题,经过2/3的业主同意,该业委会去年三四月份发布广告招聘新的物管公司,6月在5家应标公司中确定了一家物管企业,7月初签订了物管合同。
  去年7月底,业委会向旧物管送去了退场通知书,而该物管公司至今没有退场。为了避免冲突,新的物管公司并没有强行进驻,去年8月开始,部分业主拒交物管费,“我就没有交”,记者身边的一位中年妇女说。
  律师说法:
  《物权法》有利于业主维权
  据业委会诉讼案件的代理律师介绍,近日,中院裁定“业委会合法,更换物管企业符合法定程序”,番禺区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并将于3月28日开庭审理××明苑业委会提出的诉讼。
  此次案件的代理律师邓启文表示,对于案件的胜诉很有信心,尽管目前仍然是运用广东省物管条例,但案件也符合近期出台的《物权法》,并且《物权法》作为条例的上位法加大了保护私有财产的力度,改变了有关物业纠纷中业主和业委会的被动局面,其中明确了“对侵害业主共同权益的行为,对物业管理机构等违反合同发生的争议,业主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可以业主会议的名义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更有利于业主维权。
  但他表示,即便业委会胜诉,目前的物管企业也未必会离场,届时,将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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