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换自家防盗门,物业管理是否有权利予以阻拦

时间: 2020-08-03 18:37 阅读:
来源:解放日报

背景
房屋没有北窗不能南北通风,业主欲更换能通风的防盗门,却遭到物业公司的拒绝。
据张女士介绍,她家所在的住宅楼是两梯三户的房型,其中A室和C室均为南北朝向,但嵌在中间的B室则是没有北窗的房型,只有一扇朝北的进户防盗门。住在B室的张女士家里若想通风,只有敞开防盗门。发现这个问题后,张女士和不少业主多次向小区物业公司反映情况,希望能够更换一扇可以通风的防盗门。然而,物业公司拒绝了他们的要求。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小区业主不得私自更换防盗门,因为该小区以后会参加优秀小区的评选,如果业主随意更换不同风格的防盗门,将会影响小区住宅楼的整体品质。
业主换自家的防盗门,物业究竟有没有权利予以阻拦?
说法
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张战民律师指出,如果小区的管理规约或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规定业主不得更换防盗门,那么对于业主换门之举,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无权阻拦。
从法律上讲,业主更换自家的防盗门,本质上属于业主行使房屋所有权的一种形式。只要这种行为不损害小区的公共利益,未对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且不违反小区的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小区里有关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禁止性规定,任何人对此都不得干涉。不过,若业主换门之举损害到房屋的承重结构,或是对其他物业买受人的权益造成了侵害,比如在物业公用部位装门等,则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加以劝阻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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