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禁停公车,有理还是无理?

时间: 2020-08-03 18:37 阅读:
  小区停车难的矛盾正逐渐显现。近日,浦东的澳丽花苑贴出通告,准备对本小区业主的公车说“不”。尽管物业管理部门解释这是为缓解小区停车难而准备实施的一项措施,但通告一出,已引起部分拥有公车的业主质疑,认为这一规定不妥。(12月4日《东方早报》)
  其实,在走向社区自治进程中,总是不同利益之间,或者说业主之间存在一定利益冲突并就此展开争论,进而依照大家所认可的社区议事程序加以解决。其中的含意,可以说历来就不仅仅是一个停车,或者一个小区的问题,而是一个有着相当公共意义的社会发展事宜。因而就此作一些相关分析,对其他社区自治与其他相关事务的解决与自治认识的进步,显得十分必要。
  在此想说的是,人们应当理解这样一个道理:小区业主应当共同地、公平地享有小区利益。如果人们认同这一点,那就不难看出,小区停私车之所以比停公车具有优先权,是因为这种优先权实际上是小区业主财产权的一种自然延伸,也就是说,所有权必定要由相应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权利来体现;而相比之下,小区业主的公车,其财产权并不属于相关业主。所以在公车与私车二者之间存在冲突且没有其他可供相容的条件时,私车对公车拥有优先的停车权,在理论上就具有一定合理性,也不难让人理解。
  当然,就此还需要指出的是,业主才是小区的真正主人,物业服务也要以小区业主共同意愿为宗旨,因此在相关停车规定的制定上,不论是规定的形成还是实施,也不论在事先还是在日后的管理完善,物业服务最终还得要遵从小区业主的决定。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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