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收房常识

时间: 2020-08-03 18:39 阅读:
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必须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得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得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住宅质量保证书;
  9、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得其他文件。
  四、注意事项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存在问题的。切记《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此外交房时能拿到备案表而且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房产证不会因为竣工备案问题而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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