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检测实施细则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检测实施细则
1、标准稠度用水量可用调整水量和不变水量法中的任一种测定,如发生争议以前者为准。
2、实验前检查:仪器金属棒应能自由滑动;试锥降至锥模顶面位置时,指针应对准标尺零点;搅拌机应运转正常。
3、拌和用具先用湿布擦过。称取水泥500克。拌和水量如采用调整水量法时按经验找水,采用不变水量法时为142.5毫升(水量精确至0.5ml)。将拌和水倒入锅内,然后在5s-10s内小心将称好的500g水泥加入水中。
4、将锅放到搅拌机的锅座上,升至搅拌位置,启动搅拌机,依标准程序搅拌完毕。
5、搅拌结束后,立即把净浆装入模具内,用小刀插捣,振动数次,刮去多余净浆,抹平后迅速放在试锥下固定位置,将试锥降至净浆表面,拧紧螺丝,然后突然放松,让试锥自由沉入净浆中,到试锥停止下沉或释放试锥30s时记录试锥下沉深度。
6、用调整水量法测定时,以试锥下沉深度28±2mm之间的拌和用水量为标准稠度用水量,如超出范围需调整水量,重新试验,直至达到标准。
7、用不变水量方法测定时,根据仪器上对应标尺计算得到标准稠度用水量。
8、如下沉度下沉小于13mm时,应该用调整水量法测定。
注:实验室温度为20±2℃ ,相对湿度应不低于50%。
养护箱温度为20±1℃,相对湿度不低于90%。
该检测细则依据GB/T1346-200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