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集料密度、吸水率作业指导书
粗集料密度、吸水率作业指导书
T 0304-2005
一、编制依据: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
二、 目的与适用范围 :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各种粗集料的表观相对密度、表干相对密度、毛体积相对密度、表观密度、表干密度、毛体积密度,以及粗集料的吸水率。
三、仪器设备及要求:
(1)天平或浸水天平:可悬挂吊篮测定集料的水中质量,称量应满足试样数量称量要求,感量不大于最大称量的 0.05%。
(2)吊篮:耐锈蚀材料制成,直径和高度为150 ㎜左右,四周及底部用 1 ㎜~2 ㎜的筛网编制或具有密集的孔眼。
(3)溢流水槽:在称量水中质量时能保持水面高度一定。
(4)烘箱:能控温在105±5℃。
(5)毛巾:纯棉制,洁净,也可用纯棉的汗衫布代替。
(6)温度计。
(7)标准筛。
(8)盛水容器(如搪瓷盘)。
(9)其它:刷子等。
四、样品及试样要求:
筛分用粗集料最少取样质量(kg)
公称最大粒径(mm) | 75 | 63 | 53 | 37.5 | 31.5 | 26.5 | 19 | 16 | 13.2 | 9.5 | 4.75 |
试样质量不小于 | 24 | 24 | 20 | 16 | 12 | 8 | 8 | 8 | 8 | 8 | 6 |
1、将试样用标准筛过筛除去其中的细集料,对较粗的粗集料可用4.75㎜筛过筛对2.36㎜-4.75㎜
集料,或者混在4.75㎜以下石屑中的粗集料,则用2.36㎜标准筛过筛,用四分法或分料器法缩分至要求的质量,分两份备用,对沥青路面用粗集料,应对不同规格的集料分别测定,不得混杂,所取的每一份集料试样应基本上保持原有的级配。在测定2.36 ㎜~4.75 ㎜的粗集料时,试验过程中应特别小心,不得丢失集料。
2、经缩分后供测定密度和吸水率的粗集料质量应符合表T0304-1 的规定。
T0303-1筛分用的试样质量
公称最大粒径(㎜) | 4.75 | 9.5 | 16 | 19 | 26.5 | 31.5 | 37.5 | 63 | 75 |
每一份试样的最小质量(㎏) | 0.8 | 1 | 1 | 1 | 1.5 | 1.5 | 2 | 3 | 3 |
3、将每一份集料试样浸泡在水中,并适当搅动,仔细洗去附在集料表面的尘土和石粉,经多次漂洗干净至水完全清澈为止。清洗过程中不得散失集料颗粒。
五、试验步骤:
1、取试样一份装入干净的搪瓷盘中,注入洁净的水,水面至少应高出试样20㎜,轻轻至搅动石料,使附着在石料上的气泡完全逸出。在室温下保持浸水24h。
2、将吊篮挂在天平的吊钩上,浸入溢流水槽中,向溢流水槽中注水,水面高度至水槽的溢流孔,将天平调零,吊篮的筛网应保证集料不会通过筛孔流失,对2.36㎜-4.75㎜粗集料应更换小孔筛网,或在网篮中加放人一个浅盘。
3、调节水温在15℃~25℃范围内。将试样移入吊篮中。溢流水槽中的水面高度由水槽的溢流孔控制,维持不变称取集料的水中质量(mω)。
4、提起吊蓝,稍稍滴水后,较粗的粗集料可以直接倒在拧干的湿毛巾上。 将较细的粗集料(2.36㎜~4.75㎜)连同浅盘一起取出,稍稍倾斜搪瓷盘,仔细倒出余水,将粗集料倒在拧干的湿毛巾上,用毛巾吸走从集料中漏出的自由水。此步骤需特别注意不得有颗粒丢失,或有小颗粒附在吊篮上。再用拧干的湿毛巾轻轻擦干集料颗粒的表面水,至表面看不到发亮的水迹,即为饱和面干状态。当粗集料尺寸较大时,宜逐颗擦干,注意对较粗的粗集料,拧湿毛巾时不要太用劲,防止拧得太干,对较细的含水较多的粗集料,毛巾可拧得稍干些,擦颗粒的表面水时,既要将表面水擦掉,又千万不能将颗粒内部的水吸出,整个过程中不得有集料丢失,且已擦干的集料不得继续在空气中放置,以防止集料干燥。
注:对2.36㎜~4.75㎜集料,用毛巾擦拭时容易沾附细颗粒集料从而造成集料损失,此时宜改用洁净的纯棉汗衫布擦拭至表干状态。
5、立即在保持表干状态下,称取集料的表干质最(mf)。
6、 将集料置于浅盘中,放入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取出浅盘,放在带盖的容器中冷却至室温,称取集料的烘干质量(ma)。
注:恒重是指相邻两次称量间隔时间大于3h的情况下,其前后两次称量之差小于该项试验要求的精密度,即 0.1%。一般在烘箱中烘烤的时间不得少于4h~6h。
7、对同一规格的集料应平行试验两次,取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六、 结果计算、数据处理:
1、 表观相对密度γa、表干相对密度γs、毛体积相对密度γb按(T0304-1)、(T0304-2)、(T0304-3)计算至小数点后 3位。
(T0304-1)
(T0304-2)
(T0304-3)
γa---集料的表观相对密度,无量纲;
γs---集料的表干相对密度,无量纲;
γb---集料的毛体积相对密度,无量纲;
ma---集料的烘干质量(g);
mf---集料的表干质量(g);
mw---集料的水中质量(g)。
3、集料的吸水率以烘干试样为基准,按式(T0304-4)计算,精确至 0.01%。
(T0304-4)
---粗集料的吸水率(%)。
4、粗集料的表观密度(视密度)ρa、表干密度ρs、毛体积密度ρb,按式(T0304-5)、(T0304-6)、(T0304-7)计算,准确至小数点后3位。不同水温条件下测量的粗集料表观密度需进行水温修正,不同试验温度下水的密度ρT及水的温度修正系数αT按附录B选用。
(T0304-5)
(T0304-6)
(T0304-7)
ρa---粗集料的表观密度(g/cm3);
ρs---粗集料的表干密度(g/cm3);
ρb---粗集料的毛体积密度(g/cm3);
ρT---试验温度T时水的密度(g/cm3),按附录B表B-1取用;
αT---试验温度T时的水温修正系数;
ρW---水在4℃时的密度(1.000g/cm3)。
七、 结果判定
重复试验的精密度,对表观相对密度、表干相对密度、毛体积相对密度,两次结果相差不得超过0.02,对吸水率不得超过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