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更换!住建部:取消一建、二建临时执业证书!

时间: 08-05 20:48 阅读: 152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   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 三、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第七条规定的,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附(国人部发〔2004〕16号文)第七条规定: 第七条: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 受聘担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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