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向支承结构的设计应符合哪些规定?

时间: 2020-07-29 11:11 阅读:
竖向支承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竖向支承结构宜采用一根结构柱对应布置一根临时立柱和立柱桩的型式(一柱一桩);
2 立柱应按偏心受压构件进行承载力计算和稳定性验算,立柱桩应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与沉降计算。立柱与立柱桩的设计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结构规范的有关规定;
3 在主体结构底板施工之前,相邻立柱桩间以及立柱桩与邻近基坑围护墙之间的差异沉降不宜大于1/400 柱距,且不宜大于20mm。作为立柱桩的灌注桩宜采用桩端后注浆措施。
【条文说明】竖向支承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工程中,由于逆作阶段结构梁板的自重相当大,立柱较多采用承载力较高而断面小的角钢拼接格构柱或钢管混凝土柱。
2 立柱应根据其垂直度允许偏差计入竖向荷载偏心的影响,偏心距应按计算跨度乘以允许偏差,并按双向偏心考虑。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工程中,利用各层地下结构梁板作为支护结构的水平内支撑体系。水平支撑的刚度可假定为无穷大,因而钢立柱假定为无水平位移。
3 立柱桩在上部荷载及基坑开挖土体应力释放的作用下,发生竖向变形,同时立柱桩承载的不均匀,增加了立柱桩间及立柱桩与地下连续墙之间产生较大沉降的可能,若差异沉降过大,将会使支撑系统产生裂缝、甚至影响结构体系的安全。控制整个结构的不均匀沉降是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施工的关键技术之一。目前事先精确计算立柱桩在底板封闭前的沉降或上抬量还有一定困难,完全消除沉降差也是不可能的,但可通过桩底后注浆等措施,增大立柱桩的承载力并减小沉降,从而达到控制立柱沉降差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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