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嵌固端是因计算所需而作的假定条件,实际上是不存在嵌固端的;
(2) 仅因层刚度比满足2倍要求,就一定要把嵌固端取在该处,这是削足适履之举;
(3) 满足层刚度比要求、侧面梁和下层柱对上层柱根有可靠约束、楼板有足够的面内刚度和抗剪强度方时,方可作为嵌固端;
(4) 嵌固效果不很明确时,可逐个假定嵌固端分别计算,包络设计;
(5) 层刚度不应小于上层的多少倍可以理解,但不能大于上层的多少倍并无这方面的要求;
(6) 待实现了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地下室周围填土的协同分析以后,这些烦恼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