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注意!二级建造师报名需先进行学历验证

时间: 2020-08-02 21:44 阅读: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通知,拟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先进行学历验证
注意!二级<a href=http://www.qejc.cn/7/1/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建造师</a>报名需先进行<a href=http://www.qejc.cn/6/6/2020-07-25/36891.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历</a>验证_1
关于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先进行学历验证的通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精神,拟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先进行学历验证学历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未通过需人工核查”或“可继续验证或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但须在填报报名表时上传相关证书原件电子照片,进行人工核查
  学历验证的操作方法为:注册登录后,在“我的后台左边导航栏中选择“学历验证”进行学历核验。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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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通知暂停全国资质延续申请 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工作安排,现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2020年7月1日前,我部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三、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四、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五、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部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原标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6/t20200630_246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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