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室内设计招标

时间: 2020-08-03 18:33 阅读:
室内空间是由地面、墙面、顶面的围合限定而成,室内空间的地面和墙面是衬托人和家具、陈设的背景,顶面的差异使室内空间更富有变化。室内装饰设计要满足现代管理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思路和理念进行创造性地设计,它以创造适用、美观的室内环境为目的,除了要考虑人们的活动规律,处理好空间关系,空间尺寸,空间比例,合理配置陈设与家具,妥善解决室内通风,采光与照明,注意室内色调的总体效果,满足人们生产、生活、工作、休息使用功能要求外,还必须考虑精视觉反映心理感受、艺术感染等因素以满足精神功能要求。
1 招标文件
1.1 招标设计范围
设计范围是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本次装饰设计的范围,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招标人应根据要求和建筑物的功能定位确定设计范围,避免遗漏设计而造成返工或补充设计。以某银行写字楼项目为例,除地下室部分、强弱电井、电梯机房部分外都要求进行精装修设计。另外,需值得注意的是,装饰设计会在原建施图的基础对平面布局进行较多改动,需要水、电、暖等相关专业配合对原来的管线布设和点位进行修改,但目前很多装饰设计院并没完全配足水、电、暖的专业。因此,在合同签署前必须明确装饰设计水、电、暖等专业施工图的责任主体。
1.2 设计要求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提出设计要求,以便设计人能把握基本的脉络进行设计,提出如下要求:
(1)根据企业特点提出要求。该银行为一家正处于高速发展的现代股份制银行,成立时间较短,希望走上现代化发展道路。建筑外形现代简洁,从整体的装饰风格上,要求设计风格既要体现出银行的豪华气派,同时也要体现出企业的现代性。
(2)根据建筑的功能提出要求。设计人应充分考虑各房间的功能要求进行设计,应重点考虑一楼营业大厅的设计,考虑柜台的合理布局,满足大众客户需求,并对高端客户区和领导办公室进行个性化设计。
(3)提出相关规范的要求。设计必须符合安全疏散、防火、卫生、室内环境质量等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1.3 设计深度
室内装饰设计和建筑设计一样,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三个阶段,必须明确各个设计阶段需要达到的深度和目标。
方案设计阶段:确定装饰设计的风格,设计人提交重要和具有代表性空间的效果图,通常选择大厅、会议室、走廊、电梯厅、卫生间、领导办公室等空间。招标人根据室内设计色调等确定设计风格。
初步设计阶段:延续方案的风格和基调,对建筑各平面布置和空间进行设计,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及文件,并提供初步设计概算等。
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交成果要满足施工招标的要求,包括平面、立面,吊顶平面、剖面等装修节点详图,水电暖的安装管线走线节点图,详细的施工图说明,采用的材料列表、工程量清单等。
1.4 招标文件合理性
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对以下方面进行考虑:
(1)设计时间是否合理。根据设计空间的工作量确定设计时间,相对充裕的时间能确保设计人的设计质量,甚至要考虑到重大节假日的影响。如果时间太短,有的知名单位甚至会放弃投标。对于十五个空间的设计工作量,至少考虑给予一个月的设计准备时间。
(2)提供投标人的资料是否齐全。对室内装饰设计单位除提供建施图、建筑设计效果图外,还应有企业发展历程、文化、标识的简介,以及关于本大楼建设定位的会议纪要和领导讲话等,以便设计人能把握思路。对外立面设计单位,要提供建施、结施、节能计算书等。尽管很多资料可以在答疑时提供,但充分细致的准备工作既是招标工作成熟的体现,也会省去了投标答疑回复时的许多工作。
(3)对于邀请招标,在招标文件发出前还应确认拟邀请的投标人的投标意愿。设计作为一项创造性的劳动,设计费的高低和未中标的设计补偿费也影响着投标人的积极性。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对未中标的投标人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提高投标人的积极性,也买断设计作品知识产权。
2 评审
装饰设计体现的建筑的外在或者是内在形象,评审可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2.1 首要考虑的是设计效果图的展示
尽管渲染的效果图容易失真,但却是最直接的评价方式。各人欣赏水平和审美情趣不同,评审结果的离散性较大,但最终的选择还是由招标人确定,因此通常由招标单位的领导的个人喜好和审美情趣起重要作用,业内专家意见也会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
2.2 商务报价可作为另一个重要的评分依据,评分权重视招标人对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而定。
2.3 资质和业绩也是重要评分依据,业绩展示如果有类似工程的实景照片更好招标文件中应设置要求投标人提供设计团队人员名单的条款,对项目设总水平的评判应以体现其担任设总以来的实际水平的业绩为主。如某投标单位在某项目投标的主设计师为助理工程师,但其担任主设的项目却获得了多次省部级奖励,因此,对投标人的资历、职称等放在次要位置。
3 合同条款设置
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单独设置了合同基本条款的章节,合同章节确定了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规定,避免中标后对因合同条款的不具体而产生的异议,从而确保合同质量和双方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件的认同度。在评选出中标候选人后,可开展合同谈判工作。合同谈判应体现公平、对等的原则,对招标人而言,谈判的重点主要在对设计服务质量的要求上,设计服务质量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3.1 设计成果能否贯彻招标人的意愿
设计人可能因为设计水平和理解偏差的原因,提交的成果未能完全体现招标人的意愿。因此提交的成果必须经招标人确认。
3.2 设计成果质量
某些设计单位由于项目较多,工作繁忙等原因,设计较为粗糙,向招标人提交一些未经仔细审核,存在明显设计瑕疵和错误的设计成果,在施工中引起较多的变更。因此对于明显的设计错误和瑕疵,在合同中应必要的约束。甲方可根据对工程影响的严重程度,每处可处以不同程度的扣款。工程施工期间因设计原因, 造成重大质量问题的,还要按责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3 设计成果交付进度
设计成果的延迟提交会对影响招标人工作安排,包括专家评审、领导的确认、施工图报批以及施工招标等,因此对设计成果的交付进度要进行约束。
3.4 咨询和施工配合程度
在采购中会有很多家具选型、饰品选用的工作,需要装饰设计单位参与并提出专业意见。在施工中经常会遇到需要设计人及时解决的问题。设计人可能会因为项目多,不能做到积极配合。应对咨询服务的和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程度进行约束,对设计人进行考勤。
招标人除对违约进行罚款进行约束外,还应该牢牢控制付款的时间节点,按各阶段设计服务的工作量确定付款比例,方案设计完成支付10%~20%,初步设计完成支付20%~30%,施工图完成支付35%~40%,工程竣工后支付10%,每次的设计成果必须得到招标人或相关部门的认可,预留一部分尾款,不超付和提前支付。
现实中招标人往往缺少相关专业的人才和专业知识,很难提出更多的思路和想法,设计人常常因为不能摸清招标人的意图而感觉无从下手,而招标人也常常对设计效果的不满意而让设计人反复修改。如果在建筑方案招标时,方案设计单位能提供有关整个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对整个项目各个子项设计,如景观绿化、泛光照明、内外装饰设计等提出一个全局性的设计构想,既能为后续的设计类招标中节省时间和成本,又能做到设计风格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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