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以上检测机构

时间: 03-15 09:58 阅读: 178次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安徽将严打工程质量检测中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而且检测人员不能同时受聘于两...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安徽将严打工程质量检测中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而且检测人员不能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个人也不得出租转让资质证书。详情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质〔2019〕6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促进我省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法和措施,提高监管效能,保证检测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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