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
国办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7〕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协同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确保第二阶段(2017—2018年)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分工。 一、基本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根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对拟废止的强制性标准公告废止;对拟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的强制性标准公告转化,使其不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尽快完成文本修改;对拟整合或修订的强制性标准,分批提出修订项目计划,推进整合修订工作。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完善强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7〕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协同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确保第二阶段(2017—2018年)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分工。 一、基本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根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对拟废止的强制性标准公告废止;对拟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的强制性标准公告转化,使其不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尽快完成文本修改;对拟整合或修订的强制性标准,分批提出修订项目计划,推进整合修订工作。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完善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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