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调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中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指标考核有关问题
住建部:调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中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指标考核有关问题...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调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中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指标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表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要求,以及部分地区勘察设计行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不再对营业税金及附加排名的实际情况。 通知全文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中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指标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5]20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天津、上海、重庆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要求,以及部分地区勘察设计行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不再对营业税金及附加排名的实际情况,现就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中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指标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中第(十四)条第7款"...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调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中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指标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表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要求,以及部分地区勘察设计行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不再对营业税金及附加排名的实际情况。 通知全文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中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指标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5]20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天津、上海、重庆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要求,以及部分地区勘察设计行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不再对营业税金及附加排名的实际情况,现就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中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指标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中第(十四)条第7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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