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地方质监部门两项行政审批事项

时间: 07-27 16:56 阅读: 84次
国务院:取消地方质监部门两项行政审批事项...
   (图片来源于网络)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涉及质监部门的有两项。      此类事项,以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加快研究论证,成熟一批取消一批;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原则上2015年底前全部取消,确需保留的可通过制定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设为行政许可。      《决定》中取消的两项地方质监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是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册和防伪技术产品生产企业在异地设立使用推广机构的备案核准。其中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册此前设定的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和《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国质检人〔2004〕501号);防伪技术产品生产企业在异地设立使用推广机构的备案核准设定的依据是《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27号),两项的审批部门均是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本次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共涉及18个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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