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重庆:2011年监理工程师合格证书办理通知
关于办理2011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11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打印完毕,为使考试合格证书安全及时发放给合格人员,现就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时间
2011年11月14日至2011年11月2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证书办理地点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渝北区新牌坊1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三、证书办理范围
2011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四、证书办理所需手续
办理证书时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职称资格证书原件等,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填写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
其中,在重庆市以外省市评定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还需提供工程师职称评审表原件。如果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除考生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如果委托办理证书,除考生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委托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五、证书办理程序
考生办理考试合格证书,需带上办理合格证书的有关资料先到市职改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室)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办理考试合格证书。
六、证书办理要求
市职改办在进行资格复查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提供假职称证或提供假学历证办理合格证书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资格复查人员收缴考生提供的虚假证明材料、假职称证或假学历证等,同时宣布该考生考试合格证书无效,考试合格证书收回,对情节严重者,通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七、取得资格时间
2011年度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获得资格时间从2011年5月算起。
注:办理合格证书所需的《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请在人事考试网页的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