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谁该为受伤农民工负责

作者: 时间: 2012-02-10 00:00 阅读:

   近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法院依法确认原告某工程公司与被告余某、何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0年6月,某工程公司承揽了山西某高速公路部分工程,并将工程项目中的部分劳务工程分包于张某,由张某雇佣被告余某、何某从事混凝土工作。OuX七二检测-工程检测,教程,报告,记录,程序,考试,标准,招聘,求职等


   2010年7月,余某和何某二人在工地搅拌水泥过程中受伤,工程公司为二人支付了医疗费。2010年9月,余某和何某向太原市小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与原告工程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OuX七二检测-工程检测,教程,报告,记录,程序,考试,标准,招聘,求职等


   2010年12月25日,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确认申诉人余某、何某与被诉人工程公司劳动关系确立。工程公司不服仲裁,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不成立。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将其承揽的工程中部分工程劳务分包于张某,由张某雇佣二被告施工作业的事实,原、被告双方均无异议。该案中,原告主张与二被告之间系劳务关系,而非事实劳动关系,但在举证期限内其未提供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以及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的证据,也未提供可以证明与二被告之间系劳务关系的证据,亦未提供承包人张某是否取得劳务资质的有关证据,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据此,法院依法确认了原告与二被告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用法律公正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OuX七二检测-工程检测,教程,报告,记录,程序,考试,标准,招聘,求职等

来源:互联网OuX七二检测-工程检测,教程,报告,记录,程序,考试,标准,招聘,求职等

<a href=http://qejc.cn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七二检测</a>

七二检测

关注质量管理,强化安全意识,七二检测带你了解更多最新行业信息,分享精品免费资源。扫描左侧二维码,或用微信直接搜索七二检测或者qejc.cn并点击关注,即可获得监理每日精选内容资讯。
验证码:

热搜标签

热点阅读

赞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