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傍晚,位于静安区乌鲁木齐北路的“嘉园二期”在建工地因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火灾,由于扑灭及时,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静安公安分局已依法对该工程的监理蒋某、带班长曾某、电焊工王某等3名事故责任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对责任单位处以20万元罚款。
12月9日下午5点多,位于乌鲁木齐北路30弄的一在建工地突发火情:大楼约20层附近的外墙脚手架冒出了火苗。附近居民在看到火苗和黑烟的同时,很快看到楼内有白色粉末喷出,明火随即被扑灭。Zey七二检测-工程检测,教程,报告,记录,程序,考试,标准,招聘,求职等
据调查,事发时,电焊工王某正在该楼26层平台进行电焊作业,电焊产生的高温熔融物溅落到同楼21层脚手架引燃竹排导致火灾,后经工人自救扑灭。该电焊工在实际作业中对下方的脚手架并未采取隔燃阻断措施,电焊班带班班长曾某当时也未在现场监护。火灾导致21楼脚手架上部分竹排被烧毁,过火面积约1平方米,无人员受伤和其他损失。Zey七二检测-工程检测,教程,报告,记录,程序,考试,标准,招聘,求职等
来源:I时代报Zey七二检测-工程检测,教程,报告,记录,程序,考试,标准,招聘,求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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