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职工帮教制度
帮教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减少和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措施,为了使本公司内部及所属各分公司、项目部做好违法职工的帮教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帮教管理人员要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宗旨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严格管教制度。
二、加强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怒力提高帮教质量,针对不同的对象实行分类改造。组织服刑、劳教人员学文化、学劳动技能。
三、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行政部门相互衔接,落实措施,配合监所做好对服刑、劳教要员的帮教工作。
四、办事处及所属各分公司、项目部建立帮教志愿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
五、按照国家介绍就业,动员组织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方针,积极妥善地指导、安排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在本单位招工时,对刑释、解教人员应与其它待业人员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六、要求对本单位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回归社会跟踪调查,掌握情况,提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措施,努力刑释、解教人员回社会后三年内的重犯率不超过5%和8%。
七、加强帮教管理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