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综合布线系统监理之工程设计
1.工程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如下:
●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充分考虑目标系统与现有系统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
●承建单位提交工程设计方案报审表后,监理机构应审核的主要内容如下。
●与项目需求的符合性。
●工程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流程及技术保障措施的合理性。
●工程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其文档的完整性。
●其他必要的内容。
●内容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工程设计方案存在缺陷时,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否则,监理机构应在工程设计方案报审表中签认。
●必要时,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评审工程设计方案。工程设计方案存在缺陷时,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承建单位对"评审整改意见"的落实。
●监理机构应根据业主单位设计方案,确定对工程进行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监理细则的内容。
●承建单位提交工程阶段性测试验收方案报审表后,监理机构应组织业主单位及相关人员对工程阶段性测试验收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工程阶段性测试验收方案存在问题时,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否则,监理机构应在测试验收方案报审表中签认。
2.工程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
工程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内容如下。
●承建单位提交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后,监理机构应依据承建合同对设计阶段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设计阶段进度计划不合理时,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否则,监理机构应在进度计划报审表中签认。
●承建单位提交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后,监理机构应审核工程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各阶段工作成果的判定依据及其可操作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工程进度方案不符合要求时,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否则,监理机构应在进度计划报审表中签认。
●监理机构应根据承建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确定阶段性进度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监理细则的内容。
3.工程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工程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内容如下。
●监理机构应依据招投标文件、承建合同,审核工程计划、设计方案中所说明的工程目标、范围、内容、产品和服务,对可能的投资变化向业主单位提出监理意见。
●监理机构应控制设计变更,变更应由三方达成共识,并做工程备忘录。
4.工程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
工程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内容如下。
●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业主单位或承建单位合同变更的申请,协助保持合同、协议及其附件内容的时效性、一致性。
●监理机构应及时对合同的变更结果做工程备忘录。
5.工程设计阶段的信息管理
工程设计阶段的信息管理内容如下。
●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并要求各方在项目工作中贯彻执行。
●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工程备忘录,并由三方签认。
●监理机构应要求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妥善保管有关的文档资料。
●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工程设计阶段的文档,如工程计划、设计方案及监理文档,并监督检查工程文档的时效性和可用性。
●监理机构应对工程中各方提出保密要求的信息实施保密,尊重各方的知识产权。
6.工程设计阶段的协调
工程设计阶段的协调内容如下。
●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确定工程设计阶段的协调形式和方法,如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等,并在项目过程中执行。
●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调动适当的资源,配合承建单位完成工程设计前期的调查和分析工作。
●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出现的变更提出监理意见,协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达成一致。
●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协调的结果做工程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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